“我想咨询一下转让二手商铺的综合税率大概要多少,具体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您好,我们这里主要是受理除不动产、车购税之外的税费征收业务。您咨询的业务属于不动产税费征收业务,在政务服务中心办理,麻烦您移步到政务服务中心4楼G区办理。”市税务局办事大厅个税改革咨询服务岗工作人员回答道。
7月5日,市纪委市监委分成若干检查小组,采取虚拟办事方式,到市政务服务中心、税务局办事大厅,长乐镇、石璜镇便民服务中心等地现场“体验”首问责任制落实情况。
为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年”活动,进一步有效破解部门之间推诿扯皮,干部服务群众时冷硬横推、敷衍塞责等作风问题,今年5月份,市委市政府联合推出了《嵊州市机关工作人员首问责任制度(试行)》,在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中全面实行,把“最多跑一次”改革向神经末梢延伸,真正实现让群众少跑腿、少折腾、好办事。
首问责任制是指服务对象向党政机关咨询或办理工作事项时,接待或受理的首位工作人员应当按照职责认真解答、负责办理或领办导办的制度(行政复议、诉讼或信访事项按照法定程序办理,不适用该项规定)。接待或受理的首位工作人员就是首问责任人。
《嵊州市机关工作人员首问责任制度(试行)》中规定,如果有群众来办事,作为接待的首问工作人员要根据不同的情形按以下四种方式处理:对属于本人岗位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当一次告知咨询事项的办理依据、时限、程序、所需材料、相关手续等,依法受理、办理申请事项;对属于本机关其他岗位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负责领办导办到具体承办人员;对不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事项,应向服务对象说明理由,对能够确定该事项主管机关的,应当告知其主管机关的名称和联系方式,并给予指导和帮助;对把握不准的,或特别重大、特别紧急的事项,首问责任人应当及时请示有关领导,由首问责任人给服务对象及时答复或办理。千万不能以“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我很忙”“我还有事”等为借口推托首问责任或敷衍服务对象。
如果有群众在办事过程中遇到了以下四种情形,可以拨打“作风建设年”活动举报电话“”“”投诉举报,一经查实,将对首问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这四种情形是:首问责任人对服务对象态度生硬冷漠、推诿扯皮或使用文明忌语,造成不良影响的;首问责任人不履行告知、领办导办义务致使应办理的事项未能及时办结的;首问责任人对承办事项应受理而不受理、未一次告知、超时限办理、未及时回复办理结果的;违反首问责任制的其他行为。
“我第一次来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心里挺慌的,一开始不知道我要办理的窗口在哪个位置,就随机问了一个工作人员,那个工作人员很耐心地问我要办理的事项后,告诉了我办理窗口的具体位置。”市纪委市监委检查组工作人员在政务服务中心检查首问责任制落实情况时,向已办完事的王女士进行了回访,王女士表示了满意。
据悉,为推动“作风建设年”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今年市纪委市监委推出作风建设年“一月一主题一检查”制度,通过明查暗访、模拟办事等方式,严查深纠各类作风积弊,以一轮轮的监督检查,把作风建设的“发条”越拧越紧,为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三个嵊州”建设提供坚强的作风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