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5月31日讯据福州晚报报道日前,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年第一批生产环节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两家企业被罚14万元。
福州市正一天然矿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恒大”商标饮用纯净水产品,生产日期为年9月5日、8日,规格为17升/桶,存在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问题。处罚决定:没收违法所得元,罚款6万元。
福州市长乐区鲤峰食品有限公司文岭分公司生产的金联豆、开花豆、开花蚕豆等蚕豆制品,存在酸价不合格等问题。金联豆生产日期为年6月19日、年9月1日(钠项目不符合营养标签通则),开花豆生产日期为年4月21日、年8月13日,开花蚕豆生产日期为年9月15日。处罚决定:没收违法产品公斤,没收违法所得元,罚款8万元。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热线电话投诉。
(福州晚报记者徐文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