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11月13日讯(福州日报记者余少林)13日,记者从长乐区发展和改革局获悉,为进一步完善长乐区停车服务收费政策,规范停车服务收费行为,提高停车资源配置效率,长乐区根据《福州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出台机动车停车服务收费标准,12月1日起开始实施,涉及城区部分道路和长乐国际机场。
据了解,机场、车站、码头、交通枢纽站和公共交通(含轨道交通)首末站、换乘站等配建的停车场和道路停车泊位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实行政府指导价有政府全额投资建设的专业停车场,公立(办)的医院、学校、体育场馆、文化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场馆、博物馆、养老院、殡仪馆等配建和旅游景区配建的停车场所,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方式。
道路停车泊位执行分区域差别化收费政策。一类区域为爱心路以南,吴航路鳌山路以北,郑和路、胜利路、解放路以西,爱心路以东围合的区域(含道路)。二类区域为一类区域以外的区域。
道路停车泊位收费为一类区域的,收费时间8时-22时,首次2小时/5元,2小时后,2元/小时。二类区域的,收费时间为8时-22时,首次2小时/5元;2小时后,按1元/小时。此外,15分钟内免费,夜间时段(22时-8时)免费;小型车按上述停车收费标准收取,中型车和大型车分别按小型车停车收费标准的2倍和3倍收取。
长乐国际机场停车收费标准根据车型大小收费,15分钟内免费;2小时内,小型车、中型车、大型车收费分别为10元、12元、15元,超过2小时后每半小时按3元、4元、5元收取,计时停车场24小时封顶收费为60元、70元、80元,过夜停车场24小时封顶收费40元、50元、60元。
松下陆岛交通码头停车收费标准,按次收费,以6小时为一个计费单位,车辆停放一个计费单位时间内每辆一次5元;一天连续停放24小时,封顶收费15元。小型车按上述停车收费标准收取,中型车和大型车分别按小型车停车收费标准的2倍和3倍收取。
实行政府指导价停车收费标准,计时收费的,停车15分钟内免费,3小时内5元,超过3小时后,每1小时加收1元,24小时最高收费15元。计次收费的,以6小时为一个计费单位,车辆停放一个计费单位时间内每辆次5元,一天连续停放24小时,封顶收费15元。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收费标准为最高价,经营者可根据成本和停车供求情况进行下浮;小型车按上述停车收费标准收取,中型车和大型车分别按小型车停车收费标准的2倍和3倍收取。
停车场所应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在醒目位置设置明码标价公示牌或公示栏,标明停车场所名称、收费标准、定价主体、收费依据、计费方式、免费时段、价格举报电话()等,接受社会监督。
来源:福州新闻网作者:余少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