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春雨绵绵,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郑强航及相关办案人员等十几人一早便赶往长乐区潭头镇二刘村,在那里举行一场远程视频“认亲”大会。
年1月9日,何会(化名)驾驶重型自卸车在二刘村村口与驾驶三轮车经过的85岁姜老伯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姜老伯当场死亡。经认定,何会负事故全部责任。
事故发生后,何会虽诚心赔偿,但因姜老伯唯一的儿子姜先生于30多年前赴国外务工,身份得不到确认,家中无其他直系亲属,双方一直无法达成善后赔偿协议。何会因涉嫌交通肇事罪,于今年3月被批捕。
若该案在审查期限内调解无果,何会将被起诉判决。无奈之下,何会的辩护律师向长乐区检察院提出诉求,希望能有办法解决。
“视频取证已经成为当今智慧检察取证的重要手段,既然取证可远程视频,那这个案子是不是也可以借鉴远程视频模式?”办案检察官的想法得到郑强航认可,并得到分管检察长同意。
所剩时间不多,检察官们忙碌了起来,通过派出所及村委会确认相关人员身份,并与事故双方、见证人等沟通协调后,初步敲定于4月25日进行调解。
4月25日当天,长乐区检察院、交警部门、辩护律师及事故双方等人员一起赶到二刘村。
拨通了姜先生的视频后,通过姜先生亲属及邻居远程“认亲”,在场见证人确认了姜先生与姜老伯的关系。检察官向姜先生阐述了该案的调解方式及赔偿金额后,姜先生同意与何会家属达成调解。
4月26日,长乐区检察院对何会变更强制措施,作出取保候审决定。。
4月29日,长乐区检察院举行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村民代表、律师代表参加,就何会涉嫌交通肇事罪是否不起诉公开听证。听证会上,长乐区检察院向到会人员通报案件事实证据及案件办理过程,并就远程视频调解模式可行性征求听证员意见。
考虑到何会是过失犯罪,主观恶性小,有自首情节,且已获受害者家属谅解,又积极赔偿,结合其家庭实际困难,且认罪态度好,长乐区检察院结合听证会意见拟对何会作不起诉处理。
经听证员评议,一致赞同对何会作不起诉处理。
会后,参与听证会的人民监督员赵友敏表示,长乐区检察院在办理该案的创新举措,为日后解决此类案件摸索出了一套切实可行的办法,能将当事人双方的伤害降到最低,达到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周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