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自然挂[]2号
经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批准(长政综[]号),福州市长乐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
二、竞买申请人范围及资格要求
年滨工挂-5号地块竞买申请人应符合准入产业类型,并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预申请材料等相关文件。
三、保留价和加价幅度
滨工挂-5号加价幅度不低于40万元,为10万元的整数倍,上述地块不设保留价。
竞买人初次报价可等于或大于挂牌起始价,之后每次报价必须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以上的价格(不要求按加价幅度的整数倍报价)。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参加竞买申请方式及截止日期
竞买申请人应在年6月14日至年6月21日的工作日期间,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提交有效的竞买申请表、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证(或护照)、承诺函、竞买保证金的缴款凭证等材料,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向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出竞买申请[报名地点:福州市长乐区首占镇和谐路57号(财富广场1#1a#楼七层)],申请人的竞买保证金必须于年6月21日下午5:00前汇至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保证金账户。
五、竞买保证金银行账号
户名全称: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1)账号:110100100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长乐支行
(2)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长乐市支行
(3)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乐支行
(4)账号: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乐支行
(5)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长乐市支行
(6)账号: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长乐支行
(7)账号:
开户银行:福建长乐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六、挂牌时间及地点
竞买申请人应于年6月14日至年6月23日的工作日期间(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其中6月23日截止时间为下午4:00)向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福州市长乐区首占镇和谐路57号(财富广场1#1a#楼七层)]进行挂牌报价。
七、其他事项
1.本次土地出让现场交易工作由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具体组织实施。
2.上述出让地块按现状供地。
3.上述地块竞得人应在交地之日起3个月内动工建设,动工之日起2年建成投产。上述地块投产后3年内每年平均税收不少于20万元/亩。
4.成交价款。上述地块土地成交价款包括征地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耕地开垦费、林地审批费、出让业务费等。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森林资源补偿费、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费(3万元/亩)、耕地占用税、契税由竞得人自行缴纳。
5.上述地块竞得人须在地块所在区税务部门依法纳税,建设施工单位也应在地块所在区税务部门依法纳税。
6.上述地块竞得人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不得办理抵押登记。
7.竞得人应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60日内分两次缴纳成交价款的50%、50%。上述分期缴款不计利息(如遇节假日期间,缴款期限顺延)。
8.上述地块竞得人应根据《福州滨海新城总指挥部关于印发长乐区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滨海新城总〔〕14号)及《关于印发福州滨海新城配比土生产供应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长建滨海〔〕22号)文件精神,主动对接并无条件配合福州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开展耕作层及表土剥离工作。
9.上述地块内涉及的山体边坡整治由竞得人自行负责。
10.上述地块竞得人应对建设过程建筑垃圾的外运、土方回填等处置行为负责,遵循“区域内优先平衡,区域外严格控制,工地内部减量消化,项目间平衡互补”原则,按时准确申报土方回填或外运需求,执行《滨海新城建筑垃圾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服从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统一调配。
11.上述地块竞得人应执行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七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促进砂石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发改商价[]号),对经批准设立的工程建设项目在工程施工范围内及施工期间采挖的砂石,除项目自用外,多余部分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开有偿处置。
12.竞得人必须在挂牌活动结束后,天内办理供地手续。
13.本次挂牌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出让文件。参加挂牌的申请人可于报名申请时间内(工作日)到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14.本公告内容与挂牌出让文件不一致的,以挂牌出让文件为准。
八、联系方式
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