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检察院驻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环委办”)检察联络室正式揭牌成立,这是长乐全面增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的创新实践,标志着长乐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长乐区副区长、区环委办主任陈爱玉和长乐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林施兆为派驻检察联络室揭牌。
检察联络室主要承担日常联席会议与信息互通、线索移送及协作配合、立案监督、提前介入、行政执法履职监督、督促行政处罚执行、监督判决和执行、调研咨询交流等8项工作职责,坚持“协作分工、监督制约、严守纪律”的工作原则,积极开展联合督导检查,督促各职能部门准确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共同提升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下一步,检察联络室将针对辖区重点区域、重点问题,部署开展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危害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延伸法律监督职能,不断完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犯罪案件办理和法律监督新模式,促进长乐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来源: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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