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伊通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公益诉讼办案组针对县域内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大营城子古城遗址、城子村城址遭到破坏的行为向伊通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发出检察建议,并在该院两法平台进行了公开宣告送达。
强化公益诉讼监督
两处省级保护单位遗址仅有标志和界桩,并无其他保护设施,面临被毁坏的现实危险。大营城子古城现已被开垦耕地;城子村城址外延50米保护范围大部分被开垦耕地,部分用于建设用地,城墙损坏严重,城墙保护范围内堆放了秸秆、牲畜粪便。上述省级保护单位的损害,严重侵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文物是人类在历史发展过程中遗留下来的遗物、遗迹。各类文物从不同的侧面反映了各个历史时期人类的社会活动、社会关系、意识形态以及利用自然、改造自然和生态环境的状况,是人类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好文物,对继承和发扬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增强民族自信心和凝聚力,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都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来源:伊通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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