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干精神包含着爱护百姓的仁爱之心和敢于直言进谏的勇敢,这种精神在唐代有的见于史料,有的见于诗文。唐太宗亲自凭吊比干,体现了传承传统、表彰忠义、教育民众、成就明君的意义。
科举文学里,虽然比干精神不是主要命题,但主考官和考生都表达了对他的赞扬。唐诗中有四首直接赞扬比干精神,肯定了它的永恒价值。
来看史料中的记载。《旧唐书·太宗本纪》里写着,贞观十九年(年)二月乙卯那天,“追赠殷比干为太师,赐谥号忠烈,下令为他修墓、葺祠堂,春秋两季用少牢进行祭祀,太宗还亲自写文章祭奠他”。
可以说是非常盛大的政治活动了。唐太宗不仅下诏追赠、封墓给比干,还将祭祀制度化,并且亲自写了祭文。
据记载,在北魏孝文帝之前,没有帝王亲自撰文祭奠比干,《北史·高祖孝文帝本纪》中记载,太和十八年(年)“丁丑,到邺城。甲申,经过比干墓,亲自撰写祭文,树立石碑刊刻”。
虽然亲自写了祭文,但没有说要追赠,从这里可以看出唐太宗对这件事非常重视。太宗的追赠诏书被收录在《全唐文》里,题目是《追赠殷太师比干谥诏》。为了便于分析,现将全文摘录如下:
古代那些列国的丞相,汉王还想找到他们的后代;夷吾这样的霸主之臣,魏君还对他的墓地行礼。更何况正直的道理,比青松还孤独独特;忠诚勇敢的操守,能掩盖白玉的光彩呢!
比干呀,这位殷朝的少师,忠贞不二,品德高尚,他以公正诚信为准则,却赶上了乱世。看到国家衰败,他心急如焚;看到君主遇难,他痛心不已。他坚持正义,舍生取义,坚守气节。
这言论刚发出来,就轻视了别人的生命;滥用刑罚已成事实,就伤害了别人的身体。即便周王为他封墓,也无法挽救他酿成的大祸;即便孔圣称赞他仁爱,难道就能免除他被剖心的痛苦吗?本来就已经冤情深重,使上苍都为之悲痛。朕北巡赵地,东征辽东,经过长满茂盛庄稼的田野,缅怀梓树林立的家园。
我驻车停驻,望着这荒凉的坟冢,希望能成为他的臣子;我躬身施礼,追思那幽静的泉下之人,想要聆听他的谏言。怎么能让尽忠的大义,在史册中长久缺失;扬名的典范,在后世中没有听闻。应该赐予他荣耀的任命,来满足他的夙愿。
可以追赠太师,谥号忠烈公。朝廷派三品官员持符节祭奠,四品官员做副手,加高其坟墓,修缮祠堂。当地州县在春秋两季,用少牢之礼祭祀,赐给附近五户人家,让他们跟随祭祀并负责打扫。
诏文可分三层,第一层夸比干,第二层说原因,第三层讲内容和规格。
仔细品味诏书可以发现,唐太宗追赠殷太师比干是有深远用意的。一是继承传统。诏书开头所说的“希望各国的丞相,汉主还在寻找他们的后代;夷吾是霸主的大臣,魏君仍然尊重他的坟墓”,其目的是表明自己追赠、祭奠比干是有根源的,前朝已经有君主尊重圣贤的传统。
“望诸”是乐毅,“夷吾”是管仲,他们都深受后世君王敬重。以乐毅为例,他的功绩使子孙得到福荫。《汉书·高帝纪》记载,汉高祖十年(公元前年)九月,“又问:‘乐毅有后人吗?’找到了他的孙子,封在乐乡,号华成君”。
前朝的成功范例常被后世当作学习的榜样,太宗此举似在借鉴汉主、魏君尊重贤能的做法。这一点在他的《祭比干文》中“式遵故实,爰赠太师”的表述中也得到了印证。
第二,旌扬忠义。唐太宗之所以追赠并吊祭比干,并非因为他是王族,而是因为他有“正直”“忠勇”“怀忠蹈节”的气节。殷末乱世,“道丧时昏,奸邪并用,暴君虐主,正直难居”,比干没有明哲保身,而是“湣其邦之殄悴”“惜其君之覆亡”,以强烈的责任心选择了“以死争”。
比干知道自己“以死争”的结局,因为微子走了,箕子也疯了,所以有了《括地志》里“主过不谏,非忠也。畏死不言,非勇也。过则谏,不用则死,忠之至也”的感慨。
难怪唐太宗在《祭比干文》中感叹道:“奋不顾身,有死无二,能做到这种地步的人,很少啊!”这种做法对他的君主来说是忠诚,对他的百姓来说是仁义,是一种忘我的忧国忧民精神,这也正是孔子所说的仁的原因。
三是教育世人。唐太宗在这次追赠、吊祭活动中,不仅是为了肯定和弘扬比干“正直”“忠勇”的精神并让其“流传后世”,更重要的是其具有现实的教育意义,有利于自身的长治久安。
可以说这才是发思古之幽情的关键意义。《礼记·祭统》中说:“治理百姓的方法,没有比礼更重要的了。礼有五经,而祭礼最重要。”
祭祀在“治人之道”中很重要,白居易《议祭祀》中也说过:“臣听说祭祀的意义,大概有三:祭天祭地,是为了让人知道要报答根本;祭祀圣贤,是为了教导人要崇尚道德。”
“祭祀之事,能祭于祖考,所以教人为孝也。若此三者,行于天下,则万人顺,百神和,此先王所以重祭祀也。”可见,祭祀本身也是一种教化活动。唐太宗意在以比干为楷模,“训人崇德”,为当时官人确立学习的道德标准。
其四为志成明君。比干精神是任何时代官人队伍建设所需的主导精神。贞观年间推行文德政治,因此作为君主的李世民才会担忧“尽忠之义”失传、“扬名之典”无闻,唯有“愿以为臣”“思闻其谏”,才能开创盛世,避免重蹈纣王后尘。
通过对比“明主”和“暗主”的结局,就能明白唐太宗希望自己能像“明主”一样,“思短而长善”,那怎样才能做到呢?需要重视“招谏之道”。这样一来,他对“比干剖心于辛纣”的反思就不难理解了。总之,唐太宗对比干的重视真是煞费苦心啊。
对于“忠”的理解,魏征有自己的观点,具体内容如下:《旧唐书·魏征传》中记载,魏征再次拜谢说:“希望陛下让我做一个良臣,而不要让我做忠臣。”
皇帝问:“忠和良有什么区别呢?”魏征说:“好的大臣,就像稷、契、咎陶这样的人。忠诚的大臣,就像龙逢、比干这样的人。好的大臣能让自己获得好名声,君主得到显耀的称号,子孙世代相传,福禄无穷。忠诚的大臣自身遭受杀身之祸,君主陷入大恶,国家灭亡,只有空名。从这方面来说,差别就很大了。”
魏征觉得比干之“忠”不值得提倡,原因很简单,对自己来说,会“身受诛夷”;对君主来说,会“君陷大恶”;最后落得“家国并丧,空有其名”的下场,这跟他心中的良臣完全不一样。
魏征之所以大力推崇忠良,贬斥奸佞,可能与他自身的经历有关。《旧唐书·魏征传》中记载,魏征最初是李密的书记官,后来又成为窦建德的起居舍人,接着是李建成的洗马。直到玄武门之变后,他才开始辅佐太宗。由此可见,魏征与比干为纣王尽忠的情况完全不同,因此从表面上看,他似乎与忠诚相去甚远。
然而,如果纵观魏征和唐太宗的交往,就会发现魏征所谓的忠诚和良好的名声虽然不同,但实际上是一样的。魏征性格刚直,“不屈服”,所以经常“在朝廷上侮辱”太宗。
魏征敢于在朝廷上直言进谏,是因为他认为太宗有过错。比如“长乐公主将下嫁,太宗以皇后所生,敕有司资送倍于永嘉长公主”,但魏征认为,情和理不能等同,更不能因为情而废弃理,应该遵循汉明帝分封儿子的例子,给公主的封赏只有长公主的一半。
长孙皇后听说了这件事,评价道:“我常听陛下夸赞魏征,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今天看他用礼仪规范来约束陛下的情感,才知道他真是国家的重臣啊!我和陛下是从小结发的夫妻,一直承蒙陛下的恩爱,每次说话都要先看陛下的脸色,不敢轻易冒犯陛下的威严;何况魏征作为臣子关系疏远,还能这样直言进谏,陛下不能不听从啊。”
与皇后“每言必先候颜色,不敢轻犯威严”相比,魏征的“抗言”无疑是“正直之道”“忠勇之操”,跟比干主过则谏差不多。魏征类似这样的情况甚至比这更严重,这在史书中多有记载,甚至曾让太宗大怒道“会须杀此田舍翁”。
可以说,魏征的言行和比干一样正直,这就是比干所说的忠。长孙皇后称赞“君主英明,臣子才正直,如今魏征正直,是因为陛下圣明啊”,这话说得太对了!其实,臣子的贤能忠诚与君主的昏庸明智紧密相连,贤臣多出现在太平盛世,忠臣则多见于乱世。
唐代实行科举制,通过特定文体的考试来评估应试者的综合素养,这使得文学成为了士人入仕的途径。无论是主考官出题还是考生应答,都涉及到比干精神。
比如《文苑英华》卷四七三收录的独孤及的《策秀才问三道》第一道中就有“而微子去,太公投竿,伯夷采薇,这三者哪个更符合道义呢”,这是对儒家价值观标准的探讨,不过文献中并没有详细说明这个问题是在什么时候被提出的。
独孤及设问的依据是“儒有安身以全德,有杀身以成仁,有狥名以行己,有忘名以救物,虽俱出于儒墨,而用之不同”,问题中的比干、微子、太公、伯夷则分别以“死”“去”“投竿”“采薇”的方式,形成了完全不同的取向。
但儒家都以义来对待它,是圣人立言时没有操守吗?还是这四个人中有不义之人呢?实际上,这里讨论的是,如果把干预伯夷当作义,那么微子和太公会怎么评价呢?
《文苑英华》卷四七四收录了白居易的《试进士策问》五道,根据题下双行小注可知,这些问题是“元和二年为府试官所作”,其中第二道有“桀无道,龙逢进谏而死”。
纣无道,比干强谏而死,他的正直可谓至极了,难道这是委屈自己的史官记载的吗?
遗憾的是,这两份策问的应试对策都没有流传下来,所以我也不敢轻易判断其中对比干精神的态度。虽然有些试策没有以比干设问,但考生们还是在回答中表达了对其精神的高度认可。
建中元年(年)与大和二年(年)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科试时,姜公辅、刘蕡在对策中都提到了比干精神。
姜公辅在对策中说“比干知道死亡的意义,还说要陷君主于不义”,以此来表明自己“要听从正直的谏言”的精神;刘蕡的对策不仅让主考官“赞叹佩服,认为汉朝的晁错、董仲舒都无法与之相比”,还让“坚守正道的人,传阅他的文章,甚至有人相对而泣”。
比干的仁心和忠勇在唐朝得到了认同,唐太宗追赠他,亲自祭奠他,魏征践行他的直谏精神,周憬在比干庙自刎,这些都是对比干精神的体认。
此外,在文学作品里,不管是专门吟咏比干的诗歌,还是并非以比干为主题的应考文学,也都对比干精神进行了赞扬。
这些不同的接受方式,表达了相同的价值取向,也就是说,比干精神已超越了特定时期的限制,成为具有永恒意义的精神象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