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福州日报
长自然工〔〕46号
福州滨海临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福州滨海新城租赁房三期项目位于福州滨海新城福海路西侧、万沙路西北侧,万沙支路东南侧、漳江河西环路东北侧,年3月4日,滨海临空公司申请单体建筑设计调整。根据《福建省实施办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年3月11日,我局将项目设计修改方案在福州日报、长乐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项目现场进行公示,征求利害相关人意见,公示期间无人提出异议及听证申请。
为此,福州滨海新城租赁房三期项目单体建筑设计调整已履行了法定程序,年4月8日,本局批准了1#-12#楼标准层北侧东西端的空调板调整为非承重装饰板,南、北侧立面部分窗户和空调板位置微调,建筑平面相应调整。修改后的建筑立面图、平面图详见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