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构建“规范科学、平稳有序、公平公正”的招生入学机制,根据年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和福州市教育局相关招生文件精神,结合长乐区实际,经长乐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年秋季长乐区义务教育招生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吴航航城片区、首占营前新区片内生招生办法
(一)招生计划
1.小学:今年长师附小等7所小学一年级计划招收59个班,共有个学位。
2.初中:今年长乐一中等6所中学七年级计划招收64个班,共有个学位。
(二)划片方案
按照长乐区公安户口地域进行对应划片,具体规定如下:
1.小学
(1)长师附小:十洋村13个村民小组(指1-12小组、17小组),十洋社区,洋锦社区6个组(指1组、7-9组、11-12组),东关村,联村村。
(2)实验小学:西关村,三峰社区,西滨社区(不含世茂璀璨天悦小区),航兴社区,仁辉社区,十洋村2个村民小组(指15组、16组)。
(3)吴航中心小学:西关社区,胜德社区,十洋村2个村民小组(指13组、14组),洋锦社区7个组(指2-6组、10组、13组),东关社区(不含吴航街道东鹤路6号、号、号),里仁村。
(4)洞江小学:景美社区,航华社区,锦辉社区(不含长山碧水小区、蔚蓝国际小区、邮电小区、锦江三期小区),航辉社区(不含阳光一区小区、东方名郡小区、乐信花园小区)。
(5)海峡路小学:龙门村,龙津村,丹辉社区的丹郡、名郡、永硕龙庭湾、城市之春、万乐甲第等五个小区,航辉社区的阳光一区、东方名郡等两个小区,锦辉社区的长山碧水、蔚蓝国际、邮电小区、锦江三期等四个小区。
(6)进修校附小:筹岐村,上洋村,拉菲郡小区,香江国际小区,洲元社区(不含蓝光·雍锦园璟月小区),洲宁社区的长乐名城、泰禾名城和中南樾府等三个小区,营新社区。
(7)长师附小营前校区:洞头村。
2.初中
(1)长乐一中首占校区:拉菲郡小区,香江国际小区,营新社区,筹岐村,龙津村后山自然村,首占镇所属村,洲元社区(不含蓝光·雍锦园璟月小区),洲宁社区的长乐名城、泰禾名城和中南樾府等三个小区。
(2)华侨中学:锦辉社区的长山碧水、蔚蓝国际、邮电小区、锦江三期等四个小区,丹辉社区的丹郡、名郡、永硕龙庭湾、城市之春、万乐甲第等五个小区,航辉社区的阳光一区、东方名郡等两个小区,泮野村,东安村,龙门村。
(3)朝阳中学:航兴社区,景美社区,西滨社区(不含世茂璀璨天悦小区),三峰社区,胜德社区,联村村。
(4)吴航中学:东关社区(不含吴航街道东鹤路6号、号、号),十洋社区,洋锦社区,东关村,十洋村。
(5)航城中学:锦辉社区(不含长山碧水小区、蔚蓝国际小区、邮电小区小区、锦江三期小区),航辉社区(不含阳光一区小区、东方名郡小区、乐信花园小区),仁辉社区,航华社区,西关社区,西关村,霞洲村,下朱村,里仁村,祥洲村,龙津村(不含后山自然村)。
(6)长乐六中:营前街道所属村。
3.年12月之后的新建小区(指正式移交社区管理的小区和尚未移交社区管理的小区,社区管辖范围等事项以正式批复文件为准),暂不予以划片,年4月30日前户口迁入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具体规定如下:
(1)吴航西滨社区的世茂璀璨天悦小区,一年级适龄儿童原则上统筹安排到吴航中心小学就读;七年级新生原则上统筹安排到朝阳中学就读;
(2)航城航辉社区的乐信花园小区,一年级适龄儿童原则上统筹安排到吴航中心小学就读;七年级新生原则上统筹安排到朝阳中学就读;
(3)航城荣辉社区的名城紫金轩、中发花园一期、中发花园二期、中茵天俊玖珑台、中茵天俊珑璟台、三盛璞悦府一期和三盛璞悦府二期等7个小区,一年级适龄儿童原则上统筹安排到进修校附小或海峡路小学就读;七年级新生原则上统筹安排到长乐一中首占校区就读;
(4)首占洲元社区的蓝光·雍锦园(璟月小区),一年级适龄儿童原则上统筹安排到进修校附小就读;七年级新生原则上统筹安排到长乐一中首占校区就读;
(5)首占洲宁社区的铭实书院小区,一年级适龄儿童原则上统筹安排到进修校附小就读;七年级新生原则上统筹安排到长乐一中首占校区就读;
(6)营前街道新增小区,一年级适龄儿童原则上统筹安排到长师附小营前校区就读;七年级新生原则上统筹安排到长乐六中就读。
(三)片内生界定范围
在上述划片方案范围内,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均可作为片内生安排入学:
1.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招生片内,且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持有同一地点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并作为日常生活居住地的;
2.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招生片的城中村内,且能提供所在村相关证明的;
3.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招生片内,且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持有同一地点房屋交房手续和不动产登记证明的。
以上对象所提供材料的标准地址需一致。公办学校应优先保证片内生入学,片内生的具体审核工作由招生学校负责,有争议的由区教育局裁决。户籍在招生划片范围但又不符合片内生条件的,属挂户生。
(四)片内生招生对象
1.小学:一年级片内生招生对象为符合片内生界定范围且年满六周岁(年8月31日前出生未入学)的适龄儿童。凡年满六周岁适龄儿童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照《义务教育法》《福建省义务教育条例》规定,送其按时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经户籍所在片区学校同意后报区教育局核准。
2.初中:七年级片内生招生对象为符合片内生界定范围的年小学毕业生。
(五)户口迁入时间限定
为了更准确更主动做好招生规划,片内生中,户口于年4月30日之前迁入(含新申报,下同)的,方有资格参加划片招生;5月1日-6月30日迁入的,不按划片招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7月1日之后迁入的,不列入今年吴航航城片区、首占营前新区招生计划范围,原则上仍按原户口所在地就近安排入学。
(六)户籍生资格审核
1.6月下旬为六年级毕业生资格审核时间,具体审核认定工作由现就读小学负责。
2.7月2-4日为一年级适龄儿童资格审核时间,审核认定工作由户籍所在地小学负责。申请登记时,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带家庭户口簿、房产证等相关材料(挂户生随带居民户口簿、现居住地等相关材料),具体以各校通知为准。
(七)其他有关规定
1.根据生源情况,今年仍然允许航城中学和洞江小学片内生按照个人意愿,以填报志愿的方式申请到其他学校就读。若申请的人数没有超出相关学校可用学位余额控制数时,原则上全部予以录取;若申请的人数超出相关学校可用学位余额控制数时,则由招收学校采取公开抽签的方式来确定录取对象,未被抽中的学生仍回原片区所在的学校就读。具体安排如下:
(1)6月26日-27日,航城中学片区内的七年级学生在现就读小学进行志愿填报。7月20日前公布各相关中学录取的学生名单。
(2)7月2日-4日,洞江小学片区内的一年级学生,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到洞江小学进行志愿填报。7月15日前公布各相关小学录取的学生名单。
2.在外地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应在年6月30日前,将填写好的小学升初中登记表、户口簿(原件,复印件1份)、房产证(原件,复印件1份)送达区教育局初教科审核登记,逾期未交的,安排到城关中学或片区周边学校就读。
3.户口未申报的小学毕业生均安排在城关中学或片区周边学校就读。
4.泮野村的小学毕业生户口审核须按泮野村籍贯认定,即以世居为准。年5月1日之后迁入泮野村的小学毕业生,仍按原户口划片安排就学。年4月30日及之前寄居在泮野村亲戚户口的小学毕业生,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就读。泮野村小学毕业生户口未申报的,统一安排在城关中学就读。
5.联村村、里仁村和上洋村的一年级适龄儿童户口审核须按籍贯认定,即以世居为准。具体人员名单届时由联村村、里仁村和上洋村提供,分别由航城街道办事处和首占镇人民政府负责审核把关。
6.户口不在吴航航城片区和首占营前新区的区少体校小学毕业生可在寄读小学报名,若需继续在吴航航城片区中学就读,应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及少体校向区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由区教育局视学校学位情况研究确定。
7.户籍在吴航街道东鹤路6号、号和号的一年级适龄儿童原则上统筹安排在鳌峰小学就读,六年级毕业生原则上统筹安排在吴航中学就读。
8.鳌峰小学计划招收4个班、个学位,剩余学位原则上优先用于安排在吴航航城片区及周边工作生活的随迁子女。
9.城关中学计划招收8个班、个学位,在完成片内生(即猴屿乡和航城街道的石燕村、石屏村、五竹村、洋屿村、后安村、石龙村、琴江村的生源)招生以外,计划安排2个班、个学位用于剩余学位抽签,余下学位原则上优先用于安排在吴航航城片区及周边工作生活的随迁子女。
10.挂户生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容量,并结合居住地情况统筹安排就近入学。
11.对跨片区二孩接送确有困难的一年级学生,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于7月6日-8日期间,随带户口簿、大孩在学证明等相关材料到区教育局初教科申请登记。届时由区教育局结合家长意愿和相关学校学位容量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12.荣辉、营新、洲元和洲宁等4个社区的户籍生,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申请到长乐六中、朝阳中学、长师附小营前校区、营前中心小学、首占中心小学就读。有需求的家长可于7月6日-8日期间,随带户口簿、房产证等相关材料到区教育局初教科申请登记。
二、“特殊群体”招生办法
(一)“特殊群体”范围对象
“特殊群体”是指参照省、福州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文件精神、并结合长乐区实际确定的适龄儿童少年。具体范围对象如下:
1.驻航部队官兵子女;
2.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特殊人才(含民营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特殊人才,下同)、福州市级以上劳模及在航高校正式教职工等对象的子女;
3.在我区投资经商并属国家、省、市特殊照顾对象的港澳同胞、华侨子女、外籍人士及优秀留学回国人员子女;
4.台湾户籍投资者或台资企业中台湾户籍工作人员等台商子女;
5.长乐区户口且寄养在具有吴航航城片区或首占营前新区户口亲属家中的孤儿、烈士子女、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见义勇为人员子女;
6.监护人户口在吴航航城片区或首占营前新区(需符合片内生户口界定标准,下同)、本人属境外居民的适龄儿童少年;
7.对我区经济、社会以及教育等公共民生事业做出较大贡献的企业高管子女,企业高管子女应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企业指上市企业、年产值10亿以上或年纳税达千万以上的企业,年税收列区前十名的商贸企业,设施亩以上的现代设施农业和长乐区重点项目农业企业等(名单由区相关职能部门和区教育发展促进会提供);
(2)企业高管指担任公司副总及以上职务的人员;
8.非长乐区户口、在吴航航城片区或首占营前新区暂住的、需在吴航航城片区或首占营前新区申请就学的适龄儿童少年,须符合下列情况之一:
(1)父母双方从事地质勘探等流动性较大的工作,需由住在吴航航城片区或首占营前新区亲属照管的适龄儿童少年;
(2)父母双方(指国家公职人员)因工作调动到吴航航城片区或首占营前新区工作、需随父母在吴航航城片区或首占营前新区居住生活的适龄儿童少年;
(3)父母离异,抚养一方无法履行监护人职责或丧失监护能力,确需由其户口在吴航航城片区或首占营前新区亲属抚养监护的适龄儿童少年。
9.担任区教育发展促进会理事及以上职务的直系亲属(指子女、孙子女和外孙子女)。
(二)“特殊群体”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1.驻航部队官兵子女:(1)部队证明;(2)军(警)官证;(3)家庭户口簿。
2.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特殊人才、福州市级以上劳模及在航高校正式教职工等子女:(1)提供区委组织部门或区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文件;(2)高层次人才、特殊人才证书、其他荣誉证书等;(3)在航高校正式教职工相关证明材料;(4)家庭户口簿。
3.投资经商港澳侨和外籍、优秀回国人员子女:(1)投资经商执照;(2)户口材料;(3)照顾政策文件等。
4.台商子女:(1)台办证明;(2)台籍身份证;(3)营业执照;(4)户口材料等。
5.孤儿、烈士、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见义勇为子女:(1)书面申请,村、社区证明、资格证明材料等;(2)乡镇(街道)或发证单位出具证明;(3)家庭户口簿。
6.监护人户口在吴航航城片区或首占营前新区的境外居民适龄儿童少年:(1)境外身份证明;(2)监护人材料(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居住处证明)。
7.企业高管子女:(1)区经济职能部门和区教育发展促进会提供的企业名单;(2)企业提供的高管身份证明(法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劳动合同、三个月以上的电脑工资单;(3)本地税务部门出具的高管个人所得税税单证明(提供年上半年);(4)最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5)家庭户口簿。
8.父母双方从事地质勘探工作的子女须提供单位证明、学生和家长户口簿、委托的亲属材料(户口簿、居住处证明、委托监护书);机关、事业、国企等国家公职人员工作调动随居就学子女须提供工作单位调动材料、家庭户口簿、居住处证明材料;父母离异随亲属抚养监护子女须提供离婚证、户口簿(能体现父子、母子关系的)、监护人材料(户口簿、居住处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无法履行监护人职责或丧失监护能力证明材料。
9.区教育发展促进会理事及以上职务的直系亲属:(1)区教育发展促进会提供的人员名单;(2)户口簿等能体现亲属关系证明的相关材料。
(三)其他有关规定
1.“特殊群体”经相关部门审核把关后,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区教育局申请登记。区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复核、审批等,并根据学校学位情况,本着就近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就学。
2.“特殊群体”生源如果申请得到区教育局批准,就不得再参加第三阶段剩余学位的报名抽签,否则取消在吴航航城片区和首占营前新区就读的资格;若在规定时间节点未报到的,则视同自动放弃,不再安排吴航航城片区和首占营前新区其他学校就读。
3.“特殊群体”申请登记时间地点
小学:登记时间为7月9日-10日,登记地点在长乐区洞江小学。
初中:登记时间为7月9日-10日,登记地点在长乐区朝阳中学。
三、剩余学位招生办法
(一)小学:各小学一年级在片内生、“特殊群体”和挂户生招生工作完成后,即核实生源,并视剩余学位情况决定是否开展剩余学位招生。若决定开展剩余学位招生,则由区教育局适时向社会发布公告。剩余学位招生只面向以下两类对象:
1.户口不在吴航航城片区或首占营前新区范围内,但父母在吴航航城片区或首占营前新区有自有房产的适龄儿童(含监护人具有长乐区户口且在吴航航城片区或首占营前新区有住宿条件的境外适龄儿童);
2.户口属于航城街道,但尚未纳入吴航航城片区小学就读范畴的适龄儿童(含监护人户口在航城街道的境外适龄儿童)。
(二)初中:城关中学剩余学位招生面向长乐区户口的小学毕业生。朝阳中学和吴航中学剩余学位招生只面向以下两类对象:
1.户口不在吴航航城片区或首占营前新区范围内,但父母亲在吴航航城片区或首占营前新区有自有房产的小学毕业生;
2.小学阶段在长师附小、实验小学、吴航中心小学、鳌峰小学、洞江小学、海峡路小学和进修校附小等7所学校就读满三年及以上的、在吴航航城片区或首占营前新区有住房条件的(含租房或寄居在吴航航城片区或首占营前新区有自有房产的亲友处)、长乐非吴航航城片区或首占营前新区户口的小学毕业生(含监护人具有长乐区户口且在吴航航城片区或首占营前新区有住宿条件的境外适龄少年)。
以上三所中学剩余学位招生办法由区教育局适时向社会发布公告。
四、随迁子女就读办法
符合相关规定的随迁子女,需在吴航航城片区或周边学校就读的,按照以下办法办理:
(一)小学:按照居住地就近安排在鳌峰小学、联村小学、里仁小学、下朱小学、霞洲小学、泮野中心小学等周边学校就读。以上相关学校登记报名人数若超过学校可接收的学位容量,则由招收学校采取公开抽签的方式来确定录取对象,未被抽中的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以上有学位余额的学校就读。学生家长可于8月中旬(具体时间以各校招生公告为准)持有关证件(父母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等)到上述学校登记审核以便统一安排就学,逾期不再办理。
(二)初中:按照居住地就近安排在城关中学、鹤上中学、琅峰中学等周边学校就读。以上相关学校登记报名人数若超过学校可接收的学位容量,则由招收学校采取公开抽签的方式来确定录取对象,未被抽中的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以上有学位余额的学校就读。申请去城关中学或以上周边学校就读的,学生可于6月底在就读小学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人在填写申请表后还应提供父母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等材料。
在本区获得省优秀农民工以上荣誉称号、市级劳模以上荣誉称号及市十佳农民工称号的随迁子女,可直接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按相对就近入学原则优先安排。
五、民办初中招生办法
1.福州五城区民办初中招生办法。申请到福州市五城区内民办中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应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于6月22日-24日到区教育局初教科备案并领取申请表,相关材料经所在小学审核后,由所在小学统一报区教育局初教科集中办理。
2.其他民办初中招生办法。申请到其他民办初中就读的,由所在小学指导学生家长填写好申请表,相关材料经所在小学审核后,所在小学于6月底前统一报区教育局初教科集中办理。
在外地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需于6月底前到区教育局初教科办理申请手续。
六、其他区域义务教育招生工作
除吴航航城片区、首占营前新区外,其他区域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由各乡镇(街道)按照区政府年秋季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招生方案,组织新生入学。
在外地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应在年6月30日前,将填写好的小学升初中登记表、户口簿(原件,复印件1份)、房产证(原件,复印件1份)送达区教育局初教科审核登记。
七、新生注册时间
(一)小学:一年级新生注册时间安排在年8月份(具体以学校通知为准)。
(二)初中:8月25日学校开始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8月29日-30日,学生到校注册报名。
八、招生咨询电话
福州市长乐区教育局初教科
福州市长乐区教育局中教科
本《公告》由福州市长乐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教育部、福建省教育厅和福州市教育局相关文件执行
福州市长乐区教育局
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