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来源:海峡都市报」
N海都全媒体记者罗丹凌
海都记者获悉,央行福州中支公开行政处罚,福建长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三项违法行为,被罚人民币万元并予以警告。
具体来看,三项违法行为有:
1、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
2、对涉诈银行结算账户交易监测及管控不到位;
3、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开户未备案及超期备案。
此外,时任福建长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负责人刘建芬因对涉诈银行结算账户交易监测及管控不到位负有责任,罚款人民币5万元并予以警告。时任福建长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电子银行部负责人吕进修因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负有责任,罚款人民币3.5万元。
除了福建长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福建仙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漳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也因违法行为被罚款,并予以警告。
其中,福建仙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罚款万元,六项违法行为有:
1、提供个人不良信息,未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
2、开立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超过规定期限向人行备案;
3、将经收税款转入“待结算财政款项”以外其他科目及账户;
4、未按规定将假币解缴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
5、未按规定保存监控录像记录;
6、存在个体工商户经营性贷款统计错误问题。
福建漳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罚万元,两项违法行为包括:
1、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2、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
此前,智慧海都也报道过《福建两农商行相继被罚》的新闻。
编辑:潘泽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