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讯连日来,共青团福州市长乐区委员会连续组织多场学习会、座谈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为长乐区正在全力推进的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试点工作注入更加强劲的精神动力。
自长乐区被纳入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试点以来,长乐团区委根据实际情况精准制定改革措施,坚持改革驱动,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抓好改革工作,以务实的精神推动改革试点任务落地落实,通过试行工作积分制考核办法、开展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全区各级团干部实行“”考评管理机制等具有特色的改革途径,交出基层共青团组织改革的“答卷”。
试行工作积分制考核办法“小积分”按下改革“快捷键”
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试点,从何处入手?
在学习、总结相关文件精神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长乐区制定出台《福州市长乐区乡镇(街道)团(工)委工作积分制考核办法(试行)》,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
“制定这一办法,是为全面贯彻落实从严治团相关要求,提高工作部署的落实成效,根据团中央《关于扩大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暂行办法》及团中央、团省委关于改革中‘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的工作部署。”长乐团区委负责人介绍,按照这一办法,将分层分类定工作职责、定工作目标、定奖惩办法,增强工作实绩刚性约束,进一步强化目标导向,使工作任务和考核目标精准对焦,确保全区共青团各项工作部署落实落地。
具体而言,考核办法对“青年大学习”、“智慧团建”、团费收缴、活动开展、信息报送、团报团刊征订等团组织日常工作实现积分制管理,全区基层团组织工作考核严格依据考核标准评分,考核结果依照总分依次进行排序并印发通报,考核结果作为经费拨付、年度评优评先、项目支持等重要依据。强化考核结果运用,考核名列前20%的团组织,其团干部由团区委向区委组织部和同级党组织推荐;连续两年考核位列后20%的团组织,由团区委建议同级党组织对其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组织调整,将团干部“能上能下”制度化、规范化,营造“干好干坏不一样”的氛围,激发团干部干事创业热情。
开展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微述职”亮出建设“成绩单”
有部署,还要抓落实。
根据《县域共青团基层组织改革试点评估指导标准》关于改革中“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改革成效社会评估”的工作部署,长乐区进一步强化目标导向,全面铺开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其中,乡镇(街道)团组织书记采取现场述职的方式,学校团委书记采取书面述职的方式。
年度,各基层团组织书记通过述职评议测评,被划分为“好”“较好”“一般”三个等次,并已反馈至同级党组织。
“这样一来,一方面,各基层团组织书记通过述职评议复盘工作中的亮点和存在的不足,研究总结基层团建工作中的经验与典型,不断提高共青团服务青年的能力和水平。”长乐团区委相关负责人说,另一方面,量化的工作指标进一步明确基层团干任职责任,激发团干干事活力,树立“有为者有位”的选人用人“风向标”。
实行“”考评管理机制新机制激发发展新动能
如何让改革更深入,让成效更明显?
长乐团区委通过总结和探索,在每年年底实行“”考评管理机制。
按照新机制,乡镇(街道)党(工)委综合评价分值占比20%、述职测评分值占比40%、辖区青年满意度评价分值占比40%。
具体而言,通过征询党组织对团(工)委工作的综合评价,通过书面述职和现场述职对团组织工作作出测评,通过全省首创委托第三方公司采取随机抽样调查的形式对青年满意度进行电话测评,调查结果与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结果正相关,树立“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机制体制。这一机制,为大力推进基层团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全区共青团事业全面快速发展提供了组织保证,将团组织活力进一步释放,各项改革工作落地见效。
此外,长乐区不断拓宽工作思路,在将党建带团建、队建纳入区委巡察监督内容、区年度财政预算中保障青年工作经费、打破团干部选用渠道、实施非公领域组织团建攻坚行动、改革团员发展机制、推动资源配置社会化、推进青年服务平台建设、实现社会化选聘、项目化用人等方面也取得了阶段性进展。
“下一步,我们将再接再厉,继续保持饱满的工作热情,夯实改革成果,强化经验提炼推广,推动逐步建立组织有效覆盖、工作整体活跃的长效机制,倾力打造具有地方特色、可复制、可推广的‘长乐样板’,切实走出一条独具特色、扎实有效的改革之路,引领和带动全区团的基层建设工作提水平、上台阶,以优异的改革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长乐团区委负责人说。(林文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