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10月4日18:46,我市发现1例境外输入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人员,现将情况公告如下:
营某,女,49岁,籍贯福建永安,于10月3日从福州长乐机场闭环转运至永安市集中隔离点,经第1次核酸采样检测报告呈阳性。流调显示营某于9月18日从阿联酋迪拜入境广州,在广州潮漫酒店隔离,10月3日解除隔离,期间体温正常,无其他不适症状,9月20日、9月21日、9月25日、10月2日共4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10月3日在广州机场进行了1次快速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当日乘坐航班MF(座位号64A),从广州白云机场到福州长乐机场,点对点闭环转运至永安市集中隔离点。10月4日三明市疾控中心、永安市疾控中心核酸检测结果阳性,目前,病人医院进行隔离诊治,经三明市专家组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无症状感染者(境外输入)。
主要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10月3日13:10乘坐航班MF(座位号64A),14:50抵达福州长乐国际机场。下飞机后点对点闭环转运至永安市集中隔离点。
由于营某10月3日到达长乐机场后点对点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集中隔离,闭环转运过程和入永后无密切接触者。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与病例座位的同排和前后各三排座位的全部旅客以及在上述区域内提供客舱服务的乘务人员作为密切接触者,其他同航班人员作为一般接触者,初步判定营某的密切接触者是航班MF的乘务人员6人、座位号64A的同排和前后三排人员40人,共46人,正在落实协查中。
与营某行程轨迹有交集的人员存在潜在的感染风险,请相关人员立即向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村(社区)或疾控中心报告,做好自身及家人的防护,并配合接受社区健康监测、医学观察、流行病学调查等相关防护措施。对隐瞒不报者,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联系市指挥部-
市疾控中心-
永安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工作指挥部
年10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