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网站发布
关于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
涉及长乐、闽侯、连江等!
详情如下: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州市长乐区年度第十三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
闽政文〔〕78号
福州市人民政府: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长乐区年度第十三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请示》(榕政综〔〕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福州市长乐区年度第十三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成片开发总面积88.公顷。
二、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注重保护耕地,注重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注重节约集约用地,注重生态环境保护,注重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妥善处理好保护和发展的关系。
三、福州市人民政府要做好《方案》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衔接,确保《方案》范围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中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城镇集中建设区,并符合规划管控要求。要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严格按照《方案》确定的时序计划和规划用途,科学组织实施成片开发,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用地相关手续。《方案》难以实施确需调整的,应按程序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四、省自然资源厅要加强对地方人民政府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作的指导和监管。
福建省人民政府
年1月29日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州市长乐区年度第十八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
闽政文〔〕81号
福州市人民政府: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长乐区年度第十八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请示》(榕政综〔〕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福州市长乐区年度第十八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成片开发总面积39.公顷。
二、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注重保护耕地,注重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注重节约集约用地,注重生态环境保护,注重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妥善处理好保护和发展的关系。
三、福州市人民政府要做好《方案》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衔接,确保《方案》范围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中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城镇集中建设区,并符合规划管控要求。要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严格按照《方案》确定的时序计划和规划用途,科学组织实施成片开发,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用地相关手续。《方案》难以实施确需调整的,应按程序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四、省自然资源厅要加强对地方人民政府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作的指导和监管。
福建省人民政府
年1月29日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州市年度第二十九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
闽政文〔〕87号
福州市人民政府: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福州市年度第二十九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请示》(榕政综〔〕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福州市年度第二十九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成片开发总面积33.公顷。
二、福州市、闽侯县人民政府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注重保护耕地,注重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注重节约集约用地,注重生态环境保护,注重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妥善处理好保护和发展的关系。
三、福州市、闽侯县人民政府要做好《方案》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衔接,确保《方案》范围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中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城镇集中建设区,并符合规划管控要求。要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严格按照《方案》确定的时序计划和规划用途,科学组织实施成片开发,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用地相关手续。《方案》难以实施确需调整的,应按程序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四、省自然资源厅要加强对地方人民政府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作的指导和监管。
福建省人民政府
年1月29日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连江县年度第十二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
闽政文〔〕88号
连江县人民政府:
《连江县人民政府关于连江县年度第十二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请示》(连政地〔〕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连江县年度第十二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成片开发总面积92.公顷。
二、连江县人民政府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注重保护耕地,注重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注重节约集约用地,注重生态环境保护,注重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妥善处理好保护和发展的关系。
三、连江县人民政府要做好《方案》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衔接,确保《方案》范围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中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城镇集中建设区,并符合规划管控要求。要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严格按照《方案》确定的时序计划和规划用途,科学组织实施成片开发,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用地相关手续。《方案》难以实施确需调整的,应按程序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四、省自然资源厅要加强对地方人民政府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作的指导和监管。
福建省人民政府
年1月29日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闽侯县年度第七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
闽政文〔〕89号
闽侯县人民政府:
《闽侯县人民政府关于闽侯县年度第七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请示》(侯政地〔〕号)和《闽侯县人民政府关于核减年度第七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请示》(侯政地〔〕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闽侯县年度第七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成片开发总面积42.公顷。
二、闽侯县人民政府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注重保护耕地,注重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注重节约集约用地,注重生态环境保护,注重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妥善处理好保护和发展的关系。
三、闽侯县人民政府要做好《方案》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衔接,确保《方案》范围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中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城镇集中建设区,并符合规划管控要求。要坚持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严格按照《方案》确定的时序计划和规划用途,科学组织实施成片开发,依法办理建设项目用地相关手续。《方案》难以实施确需调整的,应按程序报原审批机关批准。
四、省自然资源厅要加强对地方人民政府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作的指导和监管。
福建省人民政府
年1月29日
文章来源:乐居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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