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文件发布!
支持福州条件成熟的县(市)改区
创建国家中心城市
启动第三轮轨道交通建设规划!
高标准建设滨海新城
高起点推进三江口、闽江口、福清湾等城市组团建设
推进闽侯滨江新城等建设,
加快琅岐开放开发
近日
《福建省新型城镇化规划(—年)》
正式印发。
01
启动第三轮轨道交通建设规划!
推动温福高铁建设!推进昌福、昆福、福龙高铁建设!
文件提出,加快推动福厦高铁、漳汕高铁、温福高铁等建设,全面部署推进省会城市到各设区市的城际铁路建设。完善“六纵十横”高速公路骨架网,到年,力争达到公里左右;推进普通国省干线连段成线,力争达到2万公里,乡镇基本通达。
加快福州长乐机场二期扩建、厦门新机场等建设,积极推进武夷山机场迁建工作,全面提升航空服务水平和覆盖面,推动通用航空应用发展。
推动“两群、一片、多节点”协同一体的综合交通枢纽体系建设,推动立体互联的四大枢纽集群建设,打造国家级综合交通枢纽示范城市。
02
实施强省会战略,加快福州国家中心城市创建!
文件提出要提升中心城市发展能级,加快福州国家中心城市创建。
实施强省会战略,持续深入实施“”战略工程,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实现空间、人口、经济规模倍增式跨越,打造区域发展引擎。
立足省会城市功能定位,推进建设福州滨海新城、福州大学城、东南汽车城、丝路海港城、国际航空城、现代物流城等,深化和完善多层次分工协作体系,增强要素聚集、高端服务和科技创新能力,形成以中心城区为核心逐步向外扩散的卫星或组团城市发展模式。
高标准建设滨海新城,高起点推进三江口、闽江口、福清湾等城市组团建设,推进闽侯滨江新城等建设,加快琅岐开放开发,进一步疏解老城,吸引产业、人口向滨海新城集聚,促进城市均衡协调良性发展。
03
支持福州条件成熟的县(市)改区,创建国家中心城市!
文件提出,在优化行政区划设置方面,严格行政区划调整审核审批程序,支持县城人口规模较大、经济基础较好或承担特殊功能的县改为县级市。
有序推进条件成熟的县(市)撤县(市)设区,支持福州条件成熟的县(市)改区,创建国家中心城市。健全镇、街设立标准,推动城镇化水平较高的镇改设街道、乡改设镇,审慎推进撤乡设镇、乡镇并置镇。
04
深入实施片区精准调控,实行地价房价联动管控
推动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
加强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建设,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健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深入实施片区精准调控,实行地价房价联动管控,推动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落实房地产金融政策,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大力发展租赁住房市场,进一步培育机构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规范租赁市场秩序,稳定租金水平,完善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完善住宅小区建设设计规范,推广全装修商品住房销售模式,进一步提高居住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