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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枫桥经验遇上公益诉讼福州检察会有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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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第一批试点单位,年7月以来,福建省福州市检察院尝试将公益诉讼检察与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并列为“四大检察”统筹推进,紧盯损害公共利益的突出问题,依法履职、狠抓办案、维护公益,办理的多个案件入选全国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守护海洋”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典型案例、全省十大生态保护领域和十大食药安全领域典型案例等,取得良好成效。该院创立的“福山福水检察蓝”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工作品牌,获评年度全国检察新媒体品牌二十强。截止今年4月,全市检察机关已办理公益诉讼案件诉前检察建议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20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20件。

一项首创机制获得全国推广

当“枫桥经验”遇上公益诉讼会有怎样的创新呢?年3月,福州市长乐区检察院在办理古槐镇政府垃圾堆放场污染环境行为不依法履行职责案中发现,两个月的检察建议回复期已到,尽管当地政府有强烈的整改意愿,但垃圾成山、污染环境的现象仍未得到有效改善。

提起公益诉讼?承办检察官认为,对垃圾堆放场整改需要的不仅是清理,新产生的垃圾该往哪里运,该如何科学处置,除了需要当地政府履行监管职责,还需要当地环保、住建、农业等多个部门共同配合。简单一诉了之,就是胜诉,如何执行也是难题。

困难在基层,创造力也在基层。借鉴“枫桥经验”“矛盾不上交”的政治智慧和法律智慧,长乐区检察院大胆尝试,牵头区政府相关部门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政机关负责人、人民群众代表等召开圆桌会议,共同探讨整改举措。经过17天努力,违法堆放四年、占地3亩的吨生活垃圾被顺利清理,推动当地建立2个垃圾收集站和1个中转站用于日常垃圾的科学处置。案件的成功办理得益于检察机关主动将枫桥经验应用于司法实践。

福州市检察院及时总结这一经验做法,形成制度指引,出台《福州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行政公益诉讼诉前圆桌会议的实施意见(试行)》获福建省检察院转发。年3月,最高检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新闻发布会上,最高检副检察长张雪樵介绍了福建省诉前圆桌会议机制及长乐区首起案例,明确提出要总结推广诉前圆桌会议等经验做法。

一次央视亮相得最高检领导批示肯定

年10月,央视新闻频道《法治在线》节目播出的专题片《为了名幼儿》,引发广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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