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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通报8起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违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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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闻客户端

记者孙良通讯员丁琳

近年来,嵊州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严肃查处发生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违纪问题,将其作为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巩固发展农村基层基础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加强教育警示,现通报近期查处的8起典型案例。

开发区(浦口街道)前园村党支部书记兼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张贤荣违反工程招投标管理规定的问题

年6月,开发区(浦口街道)前园村党支部书记兼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张贤荣违反村级重大事项决策程序,未经公开招投标,擅自决定将合同标的66万元的村办公室装修工程直接委托给某装饰有限公司施工。年12月,张贤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三界镇清水塘村村委朱炳文虚报冒领的问题

年5月至9月,朱炳文在担任三界镇清水塘村村委期间,利用负责清水塘路段保洁工作的职务便利,采取虚报保洁人员或天数的方式,侵吞集体资金元,用于其个人日常开支。目前该保洁费已退还村财务。年12月,朱炳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甘霖镇黄胜堂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经济合作社社长吕小明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违反工程招投标管理规定等问题

年至年,吕小明在担任黄胜堂村党支部书记兼村经济合作社社长期间,违反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以以租代卖或收取押金等形式,将平方米村集体土地非法转让给11户村民用于违法建设。年8月,吕小明在担任上述职务期间,为规避市级招投标,违规将预算造价.1万元的村公共服务中心工程肢解为清工工程和材料两部分,仅对清工工程部分进行公开招投标。年8月,吕小明受到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

崇仁镇滨桥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经济合作社社长陈浙初违规处置集体资源的问题

年10月至年11月,陈浙初在担任崇仁镇滨桥村党支部书记兼村经济合作社社长期间,先后四次违反招投标管理规定,在未经公开招投标的情况下,将该村集体土地承包给其妻子、兄弟等人,涉及承包土地78.3亩,金额61.31万元。年12月,陈浙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长乐镇上南庄村党支部书记兼村经济合作社社长周良兴占用公物等问题

年至年,周良兴利用担任上南庄村党支部书记兼村经济合作社社长的职务便利,将村集体的音响设备留存于其经营的饭店内供客人免费娱乐。周良兴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年5月,周良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仙岩镇西鲍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童开华违规领取补贴等问题

年9月至年12月,童开华在担任仙岩镇西鲍村党支部书记兼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期间,利用负责村经济事务管理的职务便利,违规在西鲍村财务领取小车补贴4.33万元。目前该款已退还村财务。童开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年8月,童开华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金庭镇后山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经济合作社社长竺志华违规处置集体资产等问题

年4月、年10月,竺志华在担任后山村村委会主任期间,未经公开招投标,违规将该村两处集体土地承包给后山村村民竺某等人,合同标的计31万元。年1月,竺志华在担任后山村党支部书记兼村经济合作社社长期间,未经公开招投标,违规将村砖瓦厂经营权承包给他人,并擅自改变集体决定,在签订合同时将承包款20万元/年降至15万元/年,承包期从3年改成10年。竺志华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年9月,竺志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通源乡松明培村党支部书记兼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邢奇明、村委会主任邢建刚违规套取集体资金的问题

年1月,邢奇明在担任通源乡松明培村党支部书记兼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期间,经与村主任邢建刚商议后,授意他人虚开增值税发票3万元,从村财务套取集体资金用于支付违规费用,目前相关款项已退还村财务。年11月,邢奇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年12月,邢建刚(非中共党员)受到通报批评,扣发50%的村干部奖励性报酬的责任追究。

通报指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涉及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全市广大村(居)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自觉遵规守纪、廉洁履职。各乡镇(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坚持严字当头,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清廉村居建设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推进会精神,严格落实《关于推行村级权力清单二十八条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深化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嵊州市村居干部履职红线“二十八”条》有关规定,确保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存在贪污受贿、滥用职权、挪用资金、优亲厚友等情形的,要依照《嵊州市农村干部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进行严肃责任追究。要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要强化通报曝光,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为清廉村居建设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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