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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发布土拍公告20幅地起拍价182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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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5日,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年第一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经福州市人民政府、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批准,决定公开出让福州宗地-01号至-17号、马宗地-02号、长乐拍-1号和滨拍-2号等20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本次拍卖的20幅土地当中,包含晋安区9幅、仓山区6幅、鼓楼区2幅、马尾1幅、长乐2幅,总面积.06亩,起拍价.58亿。

福州四区计划于3月16日上午9:00于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交易大厅举行土拍,出让17幅宗地,包括15幅含住宅用途地块以及2幅商服、公园绿地用途地块。17幅宗地总体量.93亩,总起拍价达.35亿。

竞买申请人范围方面:

1.住宅用途宗地(宗地-01号至15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可参加竞买,但存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号)第四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者除外。同一申请人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住宅地块的竞买。申请人在申请竞买时,应提供不存在上述情形的书面承诺。竞得人隐瞒事实出具承诺的,取消竞得资格,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出让人解除合同并收回已出让土地,定金不予返还。

2.非住宅地块(宗地-16号、1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但存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号)第四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者除外。

出让方式方面:

1.宗地-01号采用“限地价、竞首期付款比例、摇号”方式拍卖出让。竞买人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价的,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当报价达到最高限制价后,不再接受更高报价,有其他竞买人愿意接受该最高限制地价,则竞买方式转为竞首期付款比例(即自地块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内缴付出让价款的比例),以最高限制价格时的50%比例(含竞买保证金)起拍,竞拍增幅为5%,竞拍上限为%。首期付款比例达到%时,摇号确定竞得人。

2.宗地-02号至15号采用“限地价、摇号”方式拍卖出让。竞买人报价不超过最高限制价的,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当报价达到最高限制价后,不再接受更高报价,愿意接受该最高限制价的竞买人均可申请参与摇号,摇中者为竞得人。

3.宗地-16号、17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拍卖出让。

地块具体信息如下:

宗地-01号(晋安南方建材市场周边旧屋区改造项目出让地块B-12),出让面积平(约58.1亩),用途为住宅、商服用地,容积率1.0-2.8,建筑密度30%及以下,绿地率30%及以上。起始价32.51亿、最高限价37.38亿,采用“限地价、竞首期付款比例、摇号”方式拍卖出让,起始楼面价约.96元/平。建筑高度米及以下,其中住宅建筑高度不低于21米。商业建筑面积不少于平方米,不超过平方米。受让人要将空中花园、开敞式公共平台、屋顶绿化实施情况纳入建筑主体工程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验收。应符合绿色建筑标准,%全装修。商品住宅销售指导均价为元/平方米。

宗地-02号(仓山金山旧改项目地块E-18出让地块),出让面积平(约61.56亩),用途为住宅、商服用地,容积率1.0-3.0,建筑密度25%及以下,绿地率30%及以上。起始价24.64亿、最高限价28.33亿,采用“限地价、摇号”方式拍卖出让,起始楼面价约.51元/平。建筑高度80米及以下,其中住宅建筑高度21米以上。商业建筑面积不少于平方米,不超过平方米。应符合绿色建筑标准,全装修比例应达到60%以上。商品住宅销售指导均价为0元/平方米。

宗地-03号(仓山东升旧厂房出让地块),出让面积平(约.45亩),用途为住宅、商服用地,容积率1.0-2.0,建筑密度35%及以下,绿地率30%及以上。起始价22.11亿、最高限价25.42亿,采用“限地价、摇号”方式拍卖出让,起始楼面价约.10元/平。建筑高度50米及以下,其中住宅建筑高度21米以上,同时满足义序机场限高要求。商业建筑面积不少于平方米,不超过平方米。须建设商贸楼建筑面积平方米,由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按照元/平方米回购;建设的社区综合服务基础设施建筑面积平方米,由仓山区指定单位按照元/平方米回购;本项目地块内城市道路(含道路配套管线等),由建设单位按照市政道路建设标准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具体建设方案需经市建设局同意后,方可实施,建成后对社会开放,由市建设局指定单位管理。应符合绿色建筑标准,全装修比例应达到60%以上。商品住宅销售指导均价为元/平方米。

宗地-04号(仓山霞镜新城东南侧出让地),出让面积平(约84.35亩),用途为住宅、商服用地,容积率1.0-2.4,建筑密度35%及以下,绿地率30%及以上。起始价20.31亿、最高限价23.35亿,采用“限地价、摇号”方式拍卖出让,起始楼面价约.26元/平。建筑高度50米及以下,其中住宅建筑高度21米以上,同时满足义序机场限高要求。商业商务建筑面积不少于平方米,不超过0平方米。配建商贸楼建筑面积平方米及配套停车位个,由市土地发展中心按照商贸楼元/平方米、停车位按照经评估的市场评估价下浮10%确定进行回购;回购商贸楼部分楼面地价元/平方米,可售商业商务部分起始楼面地价元/平方米。应符合绿色建筑标准,全装修比例应达到60%以上。商品住宅销售指导均价为2元/平方米。

宗地-05号(晋安化工路与前横路交叉口西北侧地块),出让面积平(约29.4亩),用途为住宅、商服用地,容积率1.0-2.8,建筑密度40%及以下,绿地率30%及以上。起始价16.45亿、最高限价18.91亿,采用“限地价、摇号”方式拍卖出让,起始楼面价约.73元/平。建筑高度80米及以下,其中住宅建筑高度21米以上。商业建筑面积不少于平方米,不超过平方米。商品住宅销售指导均价为元/平方米。

宗地-06号(仓山三江口出让地块二十二),选址面积平(约.15亩),出让面积平(约.59亩),用途为住宅、小学、幼儿园、绿地用地,容积率1.0-1.9,建筑密度21.3%以下,绿地率35%及以上。起始价14.81亿、最高限价17.03亿,采用“限地价、摇号”方式拍卖出让,起始楼面价约.21元/平。建筑高度米及以下,其中住宅建筑高度21米以上。小学建成后产权无偿移交福州教育学院附属第一小学(一附小),绿地结合小学活动需求设置室外活动场地并对外开放,绿地产权应移交市园林中心。应符合绿色建筑标准,全装修比例应达到60%以上。商品住宅销售指导均价为2元/平方米。

宗地-07号(晋安新店片棚户区改造H3地块),出让面积平(约22.8亩),用途为住宅用地,容积率1.0-2.2,建筑密度25%及以下,绿地率35%及以上。起始价6.03亿、最高限价6.93亿,采用“限地价、摇号”方式拍卖出让,起始楼面价约.42元/平。建筑高度60米及以下,其中住宅建筑高度21米以上。商品住宅销售指导均价为0元/平方米。

宗地-08号(晋安地铁秀山站3号出入口出让地),出让面积平(约12.18亩),用途为住宅、商服用地,容积率1.0-1.7,建筑密度30%及以下,绿地率35%及以上。起始价2.05亿、最高限价2.35亿,采用“限地价、摇号”方式拍卖出让,起始楼面价约.94元/平。建筑高度36米及以下,其中住宅建筑高度18米以上。商业面积不少于平方米,不超过平方米。商品住宅销售指导均价为0元/平方米。

宗地-09号(仓山东升上盖出让地块),出让面积平(约7.35亩),用途为住宅、商服用地,容积率1.0-1.8,建筑密度30%及以下,绿地率30%及以上。起始价1.45亿、最高限价1.66亿,采用“限地价、摇号”方式拍卖出让,起始楼面价约33.20元/平。建筑高度50米及以下,其中住宅建筑高度21米以上,同时满足义序机场限高要求。商业建筑面积不低于平方米,不超过平方米。须建设底层商业建筑面积平方米,由福州地铁置业有限公司按照元/平方米回购。商品住宅销售指导均价为元/平方米。

宗地-10号(晋安东三环沿山四片福州储运公司周边地块),出让面积平(约98.64亩),用途为住宅用地,容积率1.0-1.6,建筑密度25%及以下,绿地率35%及以上。起始价9.96亿、最高限价11.45亿,采用“限地价、摇号”方式拍卖出让,起始楼面价约.38元/平。建筑高度50米及以下,其中住宅建筑高度不低于21米。须配建安置型商品房平方米,销售均价为元/平方米,由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回购;须建设建筑面积不低于平方米的社区卫生服务站1处、不低于平方米的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1处,由晋安区指定单位按照元/平方米回购。商品住宅销售指导均价为2元/平方米。

宗地-11号(晋安福州北站扩建工程安置地A地块),出让面积平(约11.58亩),用途为住宅用地,容积率1.0-3.0,建筑密度25%及以下,绿地率35%及以上。起始价3.45亿、最高限价3.96亿,采用“限地价、摇号”方式拍卖出让,起始楼面价约.23元/平。建筑高度80米及以下,其中住宅建筑高度不低于21米。须配建安置型商品房平方米,销售均价为元/平方米,由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回购;须建设建筑面积不低于平方米的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1处,由晋安区指定单位按照元/平方米回购。商品住宅销售指导均价为3元/平方米。

宗地-12号(鼓楼祭酒岭旧屋区改造项目出让地),选址面积平(约16.26亩),出让面积平(约15.28亩),用途为住宅、商服用地,容积率1.0-1.92,建筑密度23%及以下,绿地率30%及以上。起始价2.98亿、最高限价3.42亿,采用“限地价、摇号”方式拍卖出让,起始楼面价约.43元/平。建筑高度36米及以下,其中住宅建筑高度不低于21米。须配建安置型商品房1平方米(其中45平方米7套,60平方米12套,75平方米3套,90平方米2套,平方米2套),销售均价为元/平方米,由福州市政府指定单位回购,由鼓楼区政府实施监管;须建设商务办公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车位个,由鼓楼区指定单位回购,办公回购单价按照1元/平方米确定,车位回购单价按照市场评估价确定。商品住宅销售指导均价为3元/平方米。

宗地-13号(晋安东三环沿山四片牛山片地块),出让面积23平(约34.66亩),用途为住宅、商服、幼儿园用地,容积率1.0-1.49,建筑密度26%以下,绿地率35%及以上。起始价1.55亿、最高限价1.78亿,采用“限地价、摇号”方式拍卖出让,起始楼面价约.16元/平。建筑高度50米及以下,其中住宅建筑高度不低于21米。须配建安置型商品房2平方米,销售均价为元/平方米,由福州市土地发展中心回购;建设商贸楼建筑面积平方米,由市土地发展中心按照元/平方米回购;回购商贸楼配套地下车位的,回购价格按照经评估的市场评估价下浮10%确定。商品住宅销售指导均价为2元/平方米。

宗地-14号(晋安三创园工业用地A地块出让地二),出让面积平(约14.99亩),用途为住宅用地,容积率1.0-2.5,建筑密度30%及以下,绿地率30%及以上。起始价0.75亿、最高限价0.86亿,采用“限地价、摇号”方式拍卖出让,起始楼面价约.10元/平。建筑高度60米及以下,其中住宅建筑高度不低于21米。建设自持社会租赁住房,户型经市房管局确认后方可实施。

宗地-15号(晋安安铺路南侧出让地块),出让面积平(约13.4亩),用途为住宅、交通服务场站用地,容积率1.0-2.1,建筑密度40%及以下,绿地率21%及以上。起始价0.53亿、最高限价0.亿,采用“限地价、摇号”方式拍卖出让,起始楼面价约.95元/平。建筑高度60米及以下,其中住宅建筑高度21米以上。建设自持社会租赁住房,户型经市房管局确认后方可实施;配建公交管理用房2平方米(其中一层不少于平方米,二层以上平方米),小车停车位15个,由福州城市客运场站运营有限公司按照元/平方米、车位无偿移交进行回购,公交设施建设方案应征求其意见。

宗地-16号(仓山会展中心西北侧出让地块),出让面积平(约86.84亩),用途为商服、公园绿地用地,容积率1.0-1.6,建筑密度32%及以下,绿地率45%及以上。起始价3.56亿,按照价高者得原则拍卖出让,起始楼面价约.23元/平。建筑高度50米及以下。酒店建筑面积3万-3.5万平方米,绿地应作为公共绿地对外开放使用,商务建筑部分可分层销售,允许销售的最小分割单元为单层。

宗地-17号(鼓楼陆庄河沿线及柳桥旧改B地块),出让面积平(约6.76亩),用途为商服、公园绿地用地,容积率2.57以下,建筑密度30%及以下,绿地率30%及以上。起始价1.21亿,按照价高者得原则拍卖出让,起始楼面价约.99元/平。建筑高度50米及以下。绿地应作为公共绿地对外开放使用,商务建筑部分可分层销售,允许销售的最小分割单元为单层。

马尾、长乐两区本次合计推出3幅宗地,总体量.13亩,总价18.23亿起拍。其中,马尾区计划于3月16日下午15:00于福州市马尾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二楼拍卖大厅出让马宗地-02号;长乐区计划于3月17日上午10:00于福州市长乐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出让长乐拍-1号、滨拍-2号。

竞买申请人范围方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可参加竞买。但存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号)第四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者除外。同一申请人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宗住宅地块的竞买。

申请人在申请竞买时,应提供不存在上述情形的承诺。竞得人隐瞒事实出具承诺的,取消竞得资格,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土地,定金不予返还。

出让方式方面:

本次马尾、长乐两区出让的三幅宗地均含住宅用途,采用“限地价、控房价、摇号”方式出让,地块最高溢价率均按15%进行限制,达到最高限制价格后采用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单从出让规则及出让方式上来看,本次拍卖相较之前并无太多变化。

地块具体信息如下:

马宗地-02号(马尾儒江西路北侧地块),出让面积.19平(约36.39亩),用途为住宅、商业用地,容积率1.0-3.4,建筑密度30%及以下,绿地率35%及以上。起始价10.73亿、最高限价12.亿,采用“限地价、控房价、摇号”方式出让,起始楼面价约.41元/平。建筑高度米以下。商业商务计容建筑占比不低于㎡且不高于㎡。地块新建建筑按福州市政府年5月23日出台的《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试行)》该地块作为马尾区立体生态住宅试点项目。项目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泊位配置标准按照不低于《福建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年)有关要求执行。

长乐拍-1号(长乐吴航街道凤翔路东侧地块),出让面积平(约54.48亩),用途为住宅、农贸市场用地,容积率1.2-1.5,建筑密度30%及以下,绿地率25%及以上,其中住宅地块绿地率35%及以上。起始价2.4亿,最高限价2.76亿,采用“限地价、控房价、摇号”方式出让,最高溢价率15%,起始楼面价约.29元/平。地块农贸市场需整体经营,产权不可分割销售、转让。项目建设应符合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应根据国家、福建省现行有关技术标准和规定开展“平安智能小区”设计、安装。应按照《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长政综[]号)执行。地块商品房自取得不动产权证之日起未满两年的,不得上市交易,不得办理转让公证手续。

滨拍-2号(福州滨海新城漳江路西北侧地块),出让面积.3平(约51.26亩),用途为住宅、商业用地,容积率1.5-2.0,建筑密度21%及以下,绿地率30%及以上。起始价5.1亿,最高限价5.亿,采用“限地价、控房价、摇号”方式出让,最高溢价率15%,起始楼面价约.97元/平。项目建设应符合一星级绿色建筑标准。应根据国家、福建省现行有关技术标准和规定开展“平安智能小区”设计、安装。应按照《福州市长乐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长政综[]号)执行。应按照《福州滨海新城城市信息模型交付通用标准(试行)》(新区规发﹝﹞9号)要求将项目模型数据提交当地规划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来源:海峡网综合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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