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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等地发布确诊人员活动轨迹福建多地急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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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提醒!福州再次发布一些确诊人员的活动轨迹!这些密切接触者,请及时上报,并做好自我隔离!同时,福建多地紧急行动!又有多地发布禁令!

福州新发2名确诊人员活动轨迹

闽侯

2月6日,闽侯县公布1名确诊人员的活动轨迹,如有与她接触过的市民朋友们,请及时上报,做好自我隔离。

王某某,女

闽侯县青口镇梅溪村扁树里自然村人

确诊时间:年1月29日

活动轨迹:

1月13日,从法国回到青口镇东台村其娘家;

1月14-16日,前往湖南省涟源市董利坪村光康组见其表嫂(系确诊病例);

1月17日16时30分,由湖南省长沙黄花机场乘坐飞机(海南航空公司,航班号,座位号31H)返回福州,18时抵达福州长乐国际机场,由其家人接回青口镇东台村其娘家;

1月18日上午10时,由其弟弟驾私家车去福州火车南站阳光城大都会售楼部,逗留约1小时后回青口镇梅溪村家中;

1月19日,打滴滴车去福州市仓山区世欧上江城A区5号楼朋友家聚餐,午饭后打滴滴车往台江区中亭街童装城逛街,随后打滴滴车返回青口梅溪村家中;

1月20日,在青口梅溪村家中;

1月21日下午2时,前往青口镇演绎造型海韵店美发美甲;傍晚医院观察治疗一晚;

1月22日早上,返回青口镇梅溪村家中;

1月23日11时,前往娘家青口镇东台村,傍晚返回青口镇梅溪村家中;

1月24-27日,在青口镇梅溪村家中,平时有到对门叔叔与婶婶家串门;

1月27日傍晚,由其丈夫驾私家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县内密接情况:密切接触者摸排29人,留观29人。

友情提醒:如有哪位闽侯县群众曾密切接触过以上确诊病例,请第一时间向所在乡镇(街道)报告,或立即拨打闽侯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或-反映,自行前往(或由救护车转运)集中医学留观点进行隔离及医学观察。同时建议患者所在村的本村村民进行居家医学观察14天。

长乐

据福建省卫生健康委2月6日11时发布信息:2月5日0至24时,福州市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1例:长乐区1例(机场湖北经停1例);新增疑似病例9例,其中:鼓楼区1例、台江区1例、仓山区1例、晋安区3例、长乐区1例、闽侯县1例、永泰县1例。

向某,女

湖北武汉人(经停长乐)

确诊时间:2月6日11时

活动轨迹:

1月20日,患者与同事夫妻共3人从武汉乘机前往意大利罗马旅游。从武汉乘机(厦航MF)到达长乐机场,然后从长乐机场转机(厦航MF)前往法国巴黎,再由法国巴黎乘机(法航AF)抵达意大利罗马;

2月2日,从法国巴黎乘机(厦航MF)回国;

2月3日上午7时许,所乘航班(厦航MF)经停长乐机场,因同事被机场海关检测出发热,被送往长乐区留观点观察;

2月4日,出现头痛、胸闷伴低热等症状,随后由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收住传染科隔离治疗。

区内密接情况:密切接触者摸排2人,留观2人。

附福州新型肺炎疫情最新地图:

福州发布确诊人员活动轨迹!

福建多地发布确诊人员活动轨迹

龙岩

王某某,男,湖南省湘乡市人,年2月4日凌晨2:30在湖南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1月22日-1月31日在新罗区活动。詹某某,男,新罗区白沙人,年2月4日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为王某某的密切接触者,1月22日-2月3日在新罗区活动。现公布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的活动轨迹,如有与他们有接触过的市民朋友们,请抓紧上报当地社区居委会(村),并做好自我隔离。

王某某活动轨迹:

1月22日8时从湖南省湘潭驾车回龙岩,16时许到龙岩新罗区铁山镇兴想江山名筑。

1月23日上午前往白沙田坑村拜年。午餐后在白沙菜市场约半小时,同时前往白沙菜市场内我当家超市购买零食约10分钟。

1月23日16时许前往白沙大众饭店旁亲戚家就餐。

1月23日18时返回铁山途经苏邦村北辰外路、辰外路访友。

1月23日21时许前往万达二楼太平鸟服装店、厝内小眷村奶茶店、向阳坊万达店购物完之后去洋古墩老牌汀州特色小吃店吃饭。

1月24日19时在铁山天华超市便利店购买烟花,随后在小区内放烟花。

1月29日上午白沙安置小区家中打扫卫生,中午前往白沙镇农业银行附近的清汤粉店打包清汤粉回家吃,吃完之后前往安置房对面公园散步,14时在白沙永德兴超市购物,16时回家后在铁山兴想江山名筑华林超市购物。

1月30日上午10点多前往万达购物中心,直接到3楼奶茶店厝内小眷村购买奶茶(约十多分钟),后将奶茶放回车上,11:48-12:26在永辉超市购物,主要到达干货区、饼干区、儿童玩具区,返回途中13时许于凤凰阁义龙牛肉店就餐。

1月31日上午7点多从铁山驾车回湖南。

詹某某活动轨迹:

1月22日8时从湖南省湘潭驾车回龙岩,16时许到龙岩新罗区铁山镇兴想江山名筑。

1月22日17时在铁山镇兴想江山名筑小区门口水果摊(户外)采购水果和鑫华林超市购买礼品,18时到漳平市区,20时许漳平市橘子洲公园散步,21时返回龙岩。

1月23日上午前往白沙田坑村拜年。午餐后在白沙菜市场约半小时,同时前往白沙菜市场内我当家超市购买零食约10分钟。

1月23日16时许前往白沙大众饭店旁亲戚家就餐。

1月23日18时返回铁山途经苏邦村北辰外路、辰外路访友。

1月23日21时许前往万达二楼太平鸟服装店、厝内小眷村奶茶店、向阳坊万达店购物完之后约22:40去洋古墩老牌汀州特色小吃店吃饭。

1月24日11:17在铁山兴想江山名筑华林超市购物,11:37在铁山鑫华林超市购买东西,19时在铁山天华超市便利店购买烟花,随后在小区内放烟花。

1月25日9时前往万达永辉超市购物(主要购买蔬菜、肉丸等火锅料),约停留1小时余。

1月26日9时前往漳平市西园镇基太村接人到可人头村亲戚家就餐。

1月29日上午在白沙安置小区家中打扫卫生,中午前往白沙镇农业银行附近的清汤粉店打包清汤粉回家吃,吃完之后前往安置房对面公园散步,14时在白沙永德兴超市购物,16时回家后在华林超市购物。

1月30日上午10时许前往万达购物中心,直接到3楼奶茶店厝内小眷村购买奶茶(约十多分钟),后将奶茶放回车上,11:48-12:26在永辉超市购物,主要到达干货区、饼干区、儿童玩具区,返回途中13时许于凤凰阁义龙牛肉店就餐。

2月3日10时左右驾车送家人去白沙镇派出所办理身份证。

2月5日通报陈某某、郑某某(两人系夫妻,浙江温州籍人,疑似病例,常住武汉市),经县疾控中心流行病学调查和相关部门调查,现将其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一)1月23日(农历年二十九)19时30分左右,陈某某和郑某某出门散步,从南门段C区41号家中出发横穿园林路从小巷至树子坝公园,途经鸿鹭桥、沿河西路、益寿桥、沿河东路,返回树子坝公园后20时30分左右原路回到家中。请在该时段有经过以上路段的人员,主动居家隔离观察至2月6日。

(二)1月24日(农历年三十)10时40分左右,陈某某和郑某某从家中出发,途经园林路、平川大道、平川大桥、实验中学,到武平一中门口逗留后,返回实验中学门口,沿实验中学围墙经亭子岭小巷,通过武平二中宿舍后面道路到育才路,沿育才路南侧途经武平三中到达演艺中心门口,停留10分钟左右后到将军广场,在将军铜像前拍照后沿台阶前往博物馆,在博物馆大坪逗留后原台阶返回将军广场,途经武平三中、实验中学红绿灯灯控路口后,12点30分左右原路返回家中。请该时段有经过以上路段的人员,主动居家隔离观察至2月7日,并请及时报告平川街道南门社区(联系),接受健康管理服务。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以上是目前调查核实的活动轨迹,有更详细情况将第一时间发布。

三明沙县

根据《三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确认沙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的通知》,2月6日沙县高砂镇村民吴某俊被确认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普通型)。

吴某俊,男,53岁

沙县高砂镇端溪村人,现住沙县高砂镇高砂村后街。

活动轨迹:

1月22日患者与妻子从四川省达州市乘坐火车(K,04车厢)至三明北(1月23日傍晚17时30分左右到达),下车后步行至沙县洋坊村,18时左右乘坐沙县-青纸公交汽车(闽GY)回高砂镇家中。

1月24日,与妻子骑摩托车到端溪村上山挖笋,在其姐姐家用餐后返家;

1月25日至1月30日多次在高砂集镇活动;

1月31日后因伤卧床在家。

2月5日上午9时,患者两位朋友到其家中探望。当日19时左右患者由医院就诊。

请乘坐1月22日K火车(04车厢)和公交车(闽GY)的所有乘客出现症状及时就医,在高砂镇与该患者有过密切接触的所有人员,立即联系县疾控中心或高砂镇政府工作人员。

沙县疾控中心:邓森-

沙县高砂镇政府:朱春柳

漳州

2月5日0时-24时,漳州市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1例(芗城区1例,南昌籍)、疑似病例2例(龙文区1例、龙海市1例)。

患者蒋某,女,62岁,南昌籍。

活动轨迹:

1月18日随家人自驾从南昌来漳,20医院体检后居家观察,26医院复诊,随即收治入院隔离治疗。在漳发病期间,与其密切接触的8名家人已集中医学观察。

福建多地未经批准不出辖区!

福建多地紧急行动!又有多地发布禁令!医院门诊关闭!中医院病区谢绝探视住院病人!厦门思明区小区、办公楼实行封闭式管理!部分高速收费站交通管制!福州闽清“十八坂”今年取消!今起,莆田湄洲岛封岛!

福州闽清

闽清“十八坂”今年取消

从闽清县获悉,因防控疫情需要,经闽清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同意,坂东镇决定取消从正月十七(2月10日)开始的百年传统圩市“十八坂”。

据了解,闽清县坂东镇“十八坂”由来已久,自清末出现以来已有年历史。每年农历正月十七、十八、十九三天,闽清及周边各地的农民聚集在此,交流农产品,为开春的农活准备农资,逐渐形成了闻名福建省的以闹春、逛市、旅游为主题的商贸文化旅游节。

连江敖江镇

敖江镇温麻、温泉社区实行封闭管理的通告

为落实全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进一步做好我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决定对我镇温麻社区(正祥日照家林小区、盛世豪门小区、万星城住宅区及商业广场、时代广场小区)、温泉社区(德力城、东郡华府、华电蓝海苑、凯旋名苑、厦宫新区)实行封闭式管理,现通告如下:

一、严控居民出行。

居民无重大紧急事项,原则上“人不动、车不动、不出门、不串门、不接触”,确需外出必须戴口罩。每户家庭每两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员凭票外出采购生活必需物资,返回时由管理人员将票收入回。单位工作人员凭工作证或单位证明出入,特殊情况报社区同意后出入。

二、严控外来人员。

所有小区采取封闭管理,只保留一个出入口通行。对所有进出人员、车辆逐一落实“五问四查三登记”:查从哪里来、是否去或经过湖北、温州,是否与湖北、温州籍人员接触、最近是否与发烧等病人接触、是否有发烧等症状,查身份证等基本信息、查交通工具(车辆、动车、航班等)、查返岗人员户籍所在地出具的健康情况证明,登记基本信息、登记房东信息、登记健康情况。

三、严控公共场所。

对小区内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

四、严格主体责任。

严格落实社区属地管理责任,落实物业公司及出租房房主的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居住、承租人员的管控和及时报告,如因管控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严格重点管理.

近14天有外省特别是湖北、温州等疫情重点地区或有与上述地区有接触史的入连人员,必须接受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医学观察期间,如出现发烧、咳嗽、乏力等症状,立即向所在社区或物业公司联系、就诊,严禁自行就诊。

六、严格执行纪律。

各级干部、职工一律严格执行,率先垂范,管好自己、家人、亲属,协助工作人员劝导居民。如有违反相关规定的,严肃追责。

七、本通告自年2月7日起施行,解除时间视疫情发展形势另行通知。

敖江镇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年2月6日

泉州

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第10号通告

根据疫情发展态势和防控需要,为严格医疗机构临床科室诊疗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医院人员必须戴口罩,自觉配合落实体温检测等措施。

二、中医院挂号、收费、候诊、就诊、检查、治疗、取药等区域,为避免人员聚集,必须进行分流管理。

三、中医院病区实行24小时门禁管理,住院病人只安排1名固定陪护人员,谢绝人员探视。

四、除急诊外,倡导就医提早预约门诊,医院内滞留时间。

五、中医院除急诊外,停止口腔科、耳鼻喉科、眼科、医学美容科、健康体检、胃镜室、气管镜室等门诊服务。属地指挥部可以自行决定,停止相关诊疗科室。

六、属地指挥部可以决定,个体诊所、门诊部、健康体检中心、医学美容机构停诊。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实施,疫情解除时自然终止。

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年2月5日

泉港

平潭

2月5日起实行“七个一律”严管严控措施

为进一步做好实验区疫情防控工作,切断传播途径,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实验区实际,平潭综合实验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指挥部发布第8号公告。具体公告全文如下:

平潭综合实验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公告第8号

当前正值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为进一步做好实验区疫情防控工作,切断传播途径,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实验区应对疫情指挥部研究决定,即日起实行“七个一律”的严管严控措施。

一、疫情防控期间,非本省车辆、非本省户籍人员,一律严控进入平潭。人员进出必须测温并出示有效证件,拒不配合卡口、检查点交通检疫的人员,强制实行集中隔离观察。

二、实验区所有村(社区、居民小区)一律实施封闭式管理,倡导居民少出门、不串门、不聚集,外出必须佩戴口罩。除特殊需要外,原则上每户每天指派一名家庭成员采购生活物资,其他人员尽量减少外出。

三、近14天内,从湖北、温州等重点疫区返岚、来岚或与重点疫区人员有接触的,一律必须在来岚1小时内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报告登记,并自觉居家观察2周,每天测量体温,做好记录;凡不主动报告、拒绝测温、擅自外出的,强制实行集中隔离观察。

四、严禁聚集性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聚餐、聚会、棋牌等娱乐以及各类民俗活动等),凡组织聚集性活动以及提供聚集性活动场所的人员,一律由相关主管部门依法处理;参加聚集性活动的人员,全部强制集中隔离观察,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片区、村(居)干部、落实防控工作不到位,未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制止辖区内聚集性活动的,按规定严肃问责。

五、疫情防控期间,一律不得收留或出租房屋给湖北、温州等重点疫区来岚人员(已解除医学观察的除外),已收留或出租房屋的企业、房东必须向所在地公安机关及社区报备,不主动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六、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的人员,必须及时就诊,并第一时间向村(社区)、单位报告。出现上述症状仍进入公共场所或隐瞒情况与他人接触的,一律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所有公共场所必须要求出入人员、职工佩戴口罩,在公共场所不佩戴口罩且不听劝导的人员,一律由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请广大市民朋友积极举报违反疫情防控工作规定的人员及事件。举报、。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至福建省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解除之日止。

平潭综合实验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年2月5日

厦门思明区

第5号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通知》要求,现将湖北等重点疫区来(返)厦人员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年1月23日零时起,从湖北等重点疫区来(返)厦者或与其有密切接触的人员,全部纳入健康管理。

二、纳入健康管理的个人或家庭居家隔离14天,家庭张贴隔离标识牌,标明隔离期限,14天内禁止外出。

三、密切接触者的共同居住家属,除一人实施居家观察外,其他人员一律实施集中医学观察14天。

四、实施健康管理期间,每天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护人员和社区干部入户2次测量体温和体检。

五、14天隔离期满后,符合解除隔离条件者,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具隔离期满说明书。

六、对拒绝配合测温、体检或擅自外出者,由公安机关配合强制转移至定点场所集中隔离,费用自理。

七、被隔离家庭成员均须戴口罩,分室居住,有需求者,由社区协助保障基本生活。

八、纳入健康管理人员有发热症状者,应第一时间拨打社区电话,由社区第一时间拨打送医院救治,并配合落实“四对一”措施。

九、纳入健康管理者若拒不配合,造成传染后果,一律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厦门市思明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年2月5日

第6号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通知》要求,现将居住小区、城中村、办公楼宇等区域管理事项通告如下:

一、居住小区、城中村、办公楼宇等区域防控工作按属地管理原则开展。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单位)承担服务区域防疫工作主体责任;无物业小区、城中村由属地社区承担防疫工作主体责任。

二、居住小区、城中村、办公楼宇等区域实行封闭式管理,谢绝所有外来人员、车辆来访;有多个出入口的,可视情况封闭部分出入口。有物业小区、办公楼宇等由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单位)实施封闭管理,无物业小区、城中村由所在街道、社区负责封闭管理。外来人员、车辆因特殊情况需进入的,必须做好登记备案,并签署年1月23日后未到过湖北等重点疫区的承诺书。

三、近14天内由居住地外的县(市)返回的人员,一律须在抵厦后1小时内主动向居住地的社区报告,并承诺报告的真实性。对不主动申报、拒绝接受测体温、医学观察和随访等防控措施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四、居住小区、城中村、办公楼宇等区域须严格实施进出人员体温测量,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必须在1小时内向社区报告或拨打等。

五、全体居民应尽量不外出,外出必须戴口罩,一律不串门、不参加3人以上集聚性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聚餐、聚会、打牌等娱乐以及各类民俗活动),对举办或承办集体聚餐与人群聚集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严肃处理;“红事”停办,“白事”从简,并提前报社区备案。

六、对拒不听从工作人员管理劝阻、聚众闹事的,一律由公安机关依法从严处理。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厦门市思明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年2月5日

第7号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通知》要求,现将出租房屋管理事项通告如下:

一、出租房屋所有者和出租人对湖北等重点疫区的承租人,在春节期间离厦返乡且尚未返回的,必须逐人告知在疫情解除前不得提前返厦的要求,并将告知情况报告房屋所在社区。

二、出租房屋所有者和出租人严禁将房屋新出租给1月23日后曾旅居过湖北等重点疫区的人员,如新发现上述人员必须在1个小时内向属地社区居委会或派出所报告。

三、出租房屋所有者和出租人必须切实履行对房屋承租人的登记义务,第一时间使用“厦门百姓”APP全面、详细登记承租人信息,并敦促承租人签订近期是否往返湖北等重点疫区的承诺书,承诺书由房屋所有者和出租人保管备查。

四、出租房屋所有者、出租人或承租人拒不履行登记、报告义务,瞒报、漏报的,一经发现由公安机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罚。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厦门市思明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年2月5日

第8号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通知》要求,现将酒店住宿健康管理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区各住宿单位对所有自年1月23日以来湖北等重点疫区来厦住店的客人实行摸排、报告及管理制度。

二、关于定点集中安置酒店管理。1.在酒店最前端唯一出入口处设置体温监测台,由入住酒店的医护人员对所有住店客人进行每天两次体温监测并做好台账记录。2.采取分餐分食制,不安排围桌或自助餐。3.住店客人不得外出、串门、聚集。4.凡在厦门住满14天且没有症状的住店客人可以离开定点酒店,由定点酒店及所在社区开具相应说明,可持说明到非定点酒店入住。

三、非定点集中安置酒店管理。1.在酒店最前端唯一出入口处设置体温监测台,由酒店安排专人对所有进入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并对湖北等重点疫区来厦住店的客人进行每天两次体温监测并记录好台账。2.采取分餐分食制,不安排围桌或自助餐。3.住店客人不得串门、聚集。4.对未持有“在厦门住满14天且没有症状说明”的湖北等重点疫区客人一律不得接收。

四、关于民宿管理。全区民宿一律不得接收福建省外人员入住。

五、关于体温异常者处置。1.发现体温达到或超过37.3℃者,各酒店应立即拨打,由将体温异医院发热门诊就诊。2.对于密切接触者,由酒店登记汇总并立即报属地街道。3.对于经筛查确需留置进行医学观察者,通知将其接至指定的集中医学观察点。对于暂时无需留置进行医学观察者则继续在酒店观察,并减少与他人接触。

六、关于卫生消杀。1.各酒店必须加强卫生消杀工作,对湖北等重点疫区来厦的自驾车辆、行李进行消杀。2.对酒店公共区域进行定期消杀,根据使用频率,增加扶梯扶手、电梯控制面板、门把手等经常接触区域的消毒次数。3.每天至少清洁1次客房卫生间;公共区域洗手间水龙头、台盆、门拉手等区域每日消毒2次。

七、违反上述规定的,一律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厦门市思明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年2月5日

湄洲岛

各位旅客: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进入攻坚阶段,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进一步落实“内防扩散、外防输入”要求,根据湄洲岛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封闭式管理的指令精神,湄洲岛轮渡自年2月7日8:00起暂停所有进岛客运航班运营。出岛航班为每天9:00、16:00,出岛旅客须持本人身份证和相关证明。车渡船每天航班为湄洲至文甲8:00、10:00、14:00、16:00;文甲至湄洲8:30、10:30、14:30、16:30,车渡船只保障经管委会经贸招商局批准的民生物资、医疗卫生、应急救援、环卫、殡葬等车辆以及经指挥部交通组核验的其它车辆的渡运服务。

以上航班安排,莆田市忠湄轮渡有限责任公司将根据疫情防控发展形势适时调整,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莆田市忠湄轮渡有限责任公司

年2月6日

文章来源:乐居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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