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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长乐区不断探索河湖长检察长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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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26日讯近日,福州市长乐区河长办会同区水利局、检察院、住建局、生态环境局等相关部门召开河湖长制工作新闻发布会。记者从会上获悉,长乐区充分发挥司法力量,探索走出“河(湖)长+检察长”河湖治理路,跑出了美丽长乐“加速度”。

据悉,今年3月,福州、长乐两级检察院“闽江河口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检察联络室”正式揭牌成立,一场“碧水保卫战”随之拉开序幕。至此,长乐区检察院依托驻河长办检察联络室已召开水生态司法保护联席会议2场,建立工作机制2项,与河长办开展联合调查核实12次,围绕违法排污、水质问题、河道被侵占、防汛安全等共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0件,召开公开听证会1场、诉前圆桌会议1次,督促整改各类涉水问题46项,高质量推动长乐河湖长制工作“有名”又“有实”。

事实上,早在年起,长乐区检察院就已将河湖治理工作放在重要位置。不仅与区河长办建立多项协作机制,还创新性地提出“线上检察监督”的司法新理念,结合“智慧河长平台”收集问题线索并建立分层级处置机制,全面深化“河长+检察长”制的治理模式,内外联动共下“一盘棋”,以创新的工作思路切实提高了河湖治理工作实效。

从推动规范辖区内闽江工业取水许可工作,到相关案件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助力“河长制”保护水生态环境典型案例,再到专项工作得到福州市检察院以及长乐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长乐区检察院在河湖治理之路上蹄疾步稳,跑出了美丽长乐“加速度”。

(本报记者陈钦祥通讯员黄航灵李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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