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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利855亿摘得长乐滨海新城71亩住宅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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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8日上午,福州长乐区举行年第四次土地拍卖会,公开出让一幅位于滨海新城的住宅用地。本次土拍吸引保利发展、大东海、招商地产、新区投资在内的四家竞买人参与竞争。

最终,由保利以8.55亿的价格竞得,楼面价约.8元/平,溢价率约14%。

地块位置图

据悉,长乐拍-19号,福州滨海新城万沙支路东南侧,沙壶路东北侧,万沙路西北侧,道庆路西南侧;总用地面积平方米(合71.01亩),实际用地面积平方米(合71.01亩)。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商业用地。

主要规划指标:容积率小于等于2.0,建筑密度小于等于20%;绿地率大于等于35%。地块要求交地后六个月内开工,开工之日起两年内竣工。

地块位置图(来源:克而瑞机构)

该地块位于长乐滨海新城,片区内打造福州城市副中心,靠近福州地铁6号线、7号线换乘站万寿站。此外,该区域内在售楼盘较少,在售的新房参考均价1.7-2万元/平米

福州市长乐区政府有权对本次出让商品住宅的预售、销售价格和合同备案进行限制。该地块应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试行)》(榕政综〔〕号)要求实施装配式建造。

该地块竞得人应根据《福州滨海新城总指挥部关于印发长乐区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滨海新城总〔〕14号)及《关于印发福州滨海新城配比土生产供应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长建滨海〔〕22号)文件精神,主动对接并无条件配合福州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开展耕作层及表土剥离工作。

该地块竞得人应对建设过程建筑垃圾的外运、土方回填等处置行为负责,遵循“区域内优先平衡,区域外严格控制,工地内部减量消化,项目间平衡互补”原则,按时准确申报土方回填或外运需求,执行《滨海新城建筑垃圾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服从滨海新城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统一调配。

该地块竞得人企业不在宗地所辖区内的,需注册成立新公司,所有税收应在当地缴纳;需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竞得人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尽快完成新公司注册登记及签订补充合同,成立的新公司中竞得人企业控股比例需大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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